內力

“這子世界與通過法術模糊大小有什麼根本上的差別……怎麼看都是新建一整個世界更加高大上吧?”

這個問話明顯是故意的。等的就是對方說什麼平等不平等之類的老掉牙的話。不過對方明顯很瞭解他,並不中套。

“那確實。我們到現在不還在整一些子世界之類的東西。也沒有因為看他們有什麼變化而自省自身的樣子。下午又要考,煩死了。”

他們討論的內容本應是複習資料上的東西。複習資料上明明白白寫著差別。子世界由於其不平等特性,如果強行要用其來接下不合規的壓力,就會導致主體反噬,上下顛倒。

雖然同樣是用來解決空間不足問題的主要方法,但兩種路徑的差別很大,絕不能串用。沖剋都算輕的,嚴重了被徹底反噬,就不受法律保護了。

條約的三言兩語並非天生具有約束力。能剝奪人權的從來只有自己。人類這邊有共識禁止接觸不懂的因素,禁止非記載構成的建立,自己濫用導致入魔,禍及他人,那周邊的人自然會自發追逐法規,支持對其採取措施。

法規無法背離群眾意志。除非群眾意志賦予了某個個體特權,人們可以對某個個體的非常規進行忽視。

這個就涉及目前人類理論中的內力特性一說了。不同的特性需要使用不同的問題解決路徑。

就拿人類來說。人類具有自發產生特權個體的傾向,人類的法律就是用來約束人的。人類的法律就與人類不沖剋,可以穩定運行,但人類的法律與他們的所謂完美造物是沖剋的。在人類整體突然衰弱的時候,就導致了那次反噬的產生。

人類有人類的本能,造物有造物的本能。兩者具有天然的差別,在問題暴露時就會出現反噬。

造物本身可以不眠不休,其構成原理使其並不會因為運行而損耗。造物是為了替代人類的生產活動而製造的,他們非常像人,但因為只是一種工具,因此並沒有自發產生特權者的本能。不同的造物彼此聯動,沒有生存本能,很容易被其他人的說法改變思想,本身根本不存在保衛優勢的本能。這一點在人們看來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