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恆 作品

第二千二百六十三章 有律條就執行

大乾立國之後,終於第一次出現法。

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

“繳納靈藥……”

“欺師滅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該法萬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當這十條法公佈在整個大乾國後,頓時神秘之樹勐然來了個爆發。

足足比原來暴漲十倍。

原來已經是數十億丈。

其實已經伸入虛空混沌中。

靠轉化吸收混沌之氣來提升力量。

現在更是百億丈。

不過洪荒中,時間和空間,都是難以計數的。

所以聞人升並不在意這個。

力量在就行。

聖人即便只有普通人大小,照樣一拳滅天地。

聞人升看到他們立法了,心中一笑。

這些人還不知道他們比較隨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著什麼。

要知道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這一天。

大乾某處城主府內。

這是一個大城。

人口百萬。

這就是洪荒普通規模。

因為靈氣眾多,所以不愁糧食,沒有糧食供應壓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只是因為太擁擠了,人們會自發疏散。

百萬人的神秘之樹的影子,聯合起來,可以對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這就很了不得。

跨越兩個大境界。

如果是億人,就能對抗金仙。

百億人,對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羅,就很罕見了。

城主,正在對著一個又胖又醜的年輕男子,殷切囑咐道:

“兒啊,我看到國主之前發了一個石板之律條。”

“還通行了各州。”

“兒子,你以後可不要再胡亂殺人吃人了。”

“國主說了,殺人者死。”

“說什麼啊,狗屁律條,我才不在乎。”那胖兒子,口中咬著一個【人參果】。

吃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遠流長。

別說洪荒,即便沒有饑荒,宋朝的水滸,葷餡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這洪荒時代,人就是靈藥本身,人就是【人參果】。

其實唐僧不吃它是對的,其實人參果就代指嬰兒。

吃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這個城主兒子,之前就仗著父親的勢力,天天吃人。

而且還吃出了花樣。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輕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嬰兒,就像吃乳豬一樣……

“我根本就不用顧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麼?”他邊說著,又將油手伸向下一個籃子。

城主嘆口氣,卻也沒有指責什麼。

只是這胖兒子話音剛落,突然間地上竄出兩根藤蔓。

將他生生勒住,舉在半空中!

直接將這個城守之子活活吊起來。

而且不停地升高,一直升高到整座城市都看到的地步!

“殺人者死。”

那藤蔓上出來一個聲音,這聲音赫然是聰明人,也就是那個國主的。

“放開我!”

“你知道我是誰,我爹是誰嗎?”那胖兒子抓著藤蔓,卻是一點法術用不出來。

這東西似乎與他體內的樹根互相呼應!

突然間這胖兒子明白了。

自己從小用這個樹種子修煉,固然修煉的很快。

但也會受制於它。

這就好比用別人的武器來打仗,你還想打過提供武器的人?

可能嗎?

除非武器比較低級。

“可惡,我們被騙了!”

“用那種子修煉,我們就不能違抗他的命令。”

“我的法力,我的神通!”

“該死的,我可是城守的兒子!”

就在他一聲聲呼號中,他就這樣被生生的吊死了。

有人還同情他。

“那個人畢竟還是個孩子呀。”

然而接著藤蔓又展現了從城守家收拾出來的人頭、嬰兒物品,嬰兒等等。

並且把這些證據都藏在了神秘之樹自己生成的洞天之中。

其實就是在混沌之中,開闢一個獨屬於自己的小世界。

實力越強,開闢的越大,也就越穩定。

像聖人都是開闢三十三重天。

什麼大羅天。

這時看到那些嬰兒失蹤的證據,眾人頓時無話可說了。

有些失蹤孩子的家庭,頓時一

而在這時,城守已經跪了下來。

“求求您,偉大的神樹,您寬赦我兒子一次吧。”

然而下一刻,他就變得和他的兒子一樣。

“怎麼會變成這樣?我可沒有吃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