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恆 作品

第一千七百九十七章 提示

 “這還不簡單,人會騙人,程序不會騙人,她既然給機器人下達過命令,肯定在某個地方留下痕跡了。”

 郝鳴聽到這裡,只能打出“大老666”。

 他覺得這些人說的都很有道理,真相就在眼前。

 “好吧,我這就聯繫部落那邊的熟人,讓他調查一下。”群主“真有一頭牛”說道。

 大半個小時後,正在群友們灌水的時候,群主再次上線。

 “發現了,機器人的命令記錄中,的確接過一個電話,那個電話正是死者妻子打來的,被機器人錄音了:‘我恨不得殺了我家那老頭,血緣關係有那麼重要嗎?孩子可是叫了他幾十年的爹,這還不夠嗎?還想一分錢都不給我,我要殺了他!’”群主介紹著情況。

 “那這個機器人為什麼會接受死者妻子的電話命令?”又有人問道。

 “原因很簡單,娃魚供貨商為了維持關係,決定將這架機器人送給死者,但死者沒要,於是他就轉送給死者妻子,讓機器人聽從死者妻子的命令。也就是說在殺人之前,這架機器人同時還會聽從死者妻子的命令。”

 “證據鏈齊全了。兇手,死者妻子。動機、財產分割、子女糾紛,證據,殺人電話、機器人內部命令記錄,電話錄音。”

 “可是這些證據,部落法庭會採納嗎?對方的律師肯定會說這些都是間接證據,兇器不是死者妻子的,機器人的錄音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而且機器人即便聽從死者妻子的命令,也不能排除是供貨商提前下了命令,事後又將命令清除,只保留死者妻子的命令,甚至不能排除是機器人出了軟件或者硬件故障。總之一句話,死者妻子有重大嫌疑,但缺少排他性證據。”一位名偵探指出其中的漏洞。

 “那以後,機器人殺人,兇手都可以用這些理由來給自己辯護。”

 “所以要對機器人的程序邏輯進行限定,三大定律還是很有價值的,雖然有漏洞,至少比沒有好。至少能保證它只是一個不會殺人的普通工具。”

 “第一,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因不作為而讓人類受到傷害。第二,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除非這些命令與第一定律相沖突。第三,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的存在,只要這種保護不違反第一或第二定律。可是這三條,能通過立法嗎?”有人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