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奇 作品

第636章 授之以漁

    這時榮毗聽到黃明遠要讓軍隊僱傭百姓,便問道:“那使君,豐州官府是否要向來豐州的百姓進行授田?”

    “不!”

    黃明遠堅決反對道。

    榮毗有些吃驚,忙說道:“可是這不符合朝廷制度。”

    “若是我們實行受田制,那不出二十年,整個豐州會有一半的百姓失去賴以為生的土地。當年北齊率先實行受田制,到今年有多長時間,還有多少人守住了自己這份基業。”

    榮毗沒說話,土地兼併問題自古有之,黃明遠的理由很充分。

    “所有官府組織開墾的土地都要收歸國有,百姓可以租種官府的土地,但是要交租。這樣看起來百姓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但其實是由官府對產量兜底。多勞多得,也不用惦記著要靠賣地致富了。”

    榮毗語塞,到最後只得說道:“百姓賣地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再說使君此策一出,移民百姓必然不滿,恐要多生事端,朝廷之中怕也會生事。”

    “榮公,百姓再窮,有官府給他們租地,最少也能維持溫飽。但這些土地不控制在官府手中,而百姓又賣了屬於他們的土地,一旦出現災情,那官府到時候要怎麼救助他們呢?移民之中,若是有不願者,儘可離開豐州,我絕不阻攔,至於朝堂之上,總不能怕他們說閒話就不做事了。”

    榮毗無話可說。

    黃明遠在這個上面態度很堅決。老百姓可以自主開荒,誰開的屬於誰的,官府對其是持鼓勵態度的,但官府絕對不會無償給予百姓土地的。雖然土地兼併很大一部分是權貴們不擇手段的奪取,但很多老百姓崽賣爺田心不疼也是一大主因。對於無償獲得的東西的珍惜程度,畢竟不如艱辛獲取的那麼大。

    與其給普通百姓,不如掛到士兵頭上。

    至於百姓生存,黃明遠準備進行低息土地抵禦貸款,來滿足老百姓的資金需求。

    榮毗也不再和黃明遠爭此事。雖然不受田不符合朝廷制度,但豐州根本沒多少官田,也搞不動大規模授田。與其在這裡爭論根本無法實現的事情,反倒不如怎麼想想應對此事而引發的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