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奇 作品

第1072章 帝國禍根(上)

    七人之中,根本沒人拿官小位卑的張瑾當回事,他也沒有話語權。

    雖然這七個人同時在坐,當楊廣又藉著虞世基插手其中。因而官吏升遷任免的實權,實際由虞世基藉著楊廣的權利獨霸。而虞世基本人也是一個貪官,收受賄賂,行賄多的人就超越等級和不按一般常理去提拔,不行賄的人就只能原地踏步而已。

    當然,一切還不僅如此。

    大業三年(607)四月,壬辰(十四日)。

    楊廣下令:

    增置殿內省,與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秘書省為五省;增謁者、司隸臺,與御史臺為三臺;分太府寺置少府監,與長秋、國子、將作、都水為五監。

    將十二府衛改為十二衛四府。其中改左、右衛為左、右翊衛;左、右備身府為左、右驍衛;左、右武衛仍為舊名;改左、右領軍府為左、右屯衛;加置左、右御衛;改左、右武侯府為左、右侯衛;改左、右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左、右監門府仍為舊名。其中宇文述仍領左翊衛;楊達領右翊衛;黃明遠領左武衛;李景領右武衛;獨孤覽領左驍衛;來護兒領右驍衛;郭衍領左侯衛;衛玄領右侯衛;張定和領左屯衛;於仲文領右屯衛;而新設置的左、右御衛,並未設置大將軍。

    減幷州縣,改州為郡,以郡統縣,恢復秦制,實行郡縣二級制。同時,在郡上設置司隸、刺史十五員,司監察之職。

    改度、量、衡,全部依照古制。

    改上柱國以下官為大夫,原上柱國以下至都督共十一等,現改為光祿、左光祿、右光祿、金紫光祿、銀青光祿、正議、通議、朝請、朝散九大夫,改開府儀同三司為從一品文散官階。

    當然上面幾條,無論怎麼解釋,都可以讓人接受。

    但下一條就讓所有人崩潰了。

    廢伯、子、男爵,只留王、公、侯三等爵。而且將以前所賜封的爵位、勳位、散官全部廢除,立功後重新再封。而且所封爵全部變成了光祿大夫之類的散官、文官稱號。至於原本龐大的王府、上柱國府、柱國府等各級屬官,全部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