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又水 作品

第757章 ,客串角色

    對於有能力有資本有圈層人脈的人來說,成功是唾手可得的東西,只要他想努力一下就能得到。

    但對於有能力還沒錢,為了一點名氣都要努力好久不擇手段的人來說,成功就需要犧牲很多東西了,其中就包括了問橙的父親莫大寶。

    他是寫手界有名的替寫槍手,他的價格從千字八塊到千字二百不等,只要有人找他寫東西,不管任何分類他全接,完全是看對方的名氣和自己犧牲的東西收錢。

    如果只是單純的犧牲署名權,他的價格可以在千字八十以內,因為他會在更新的文中做手腳,每段開頭連起來會形成一句特別突兀的話:‘碼字人莫大寶,家住d市東城,聯繫電話壹伍零伍叄叄……’

    把自己的個人信息全藏進文裡,有時甚至還要拉問橙和問謙的信息碼字做暗語。

    但如果對方不讓書名不讓做暗碼,莫大寶的價格全都往千字一百加上要,最高時能要到千字二百二百。

    當然也有真正惜才的人,會直接告訴莫大寶:‘我是讓你代寫個密室劇本或者劇本殺劇本再或者網絡大電影劇本,你不能署名,不能做暗碼,但你本人可以參與進來,做個打雜的,客串個角色都可以,宣傳招牌上或者片尾處能露你個名字,但沒人知道是你寫的。’

    往往這種時候,莫大寶總會象徵性的收千字三十塊以內。

    問橙也曾經問過自家老爸,為什麼寧可少賺錢也要去劇本宣傳或者片尾處留個名字呢?

    莫大寶只是看著自己寫出過的一櫃子作品,有些無奈的說道:

    “能讓自己手中的文字變成活起來的東西,那是多少底層作家寫手們實現不了的夢想,無論是音頻,動漫,還是改編,只要能在自己的文字底下留個名字那也是證明過他們出自自己的手,至於出風頭的人是誰重要嗎?

    又不可能靠一本書吃一輩子,只要在創作總有機會遇到一本可以寫把自己名字寫的顯眼位置的作品,現在只是還沒出名,賠本累積個人氣,賺的就是這暗處的錢,就算被不理解,也是我自己的選擇,從零開始積累人脈總有一天會一鳴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