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1004 換早飯錢

    她和老頭不是一家子,只是村裡的鄰居,搭夥弄了個烤包子攤,桌椅廚具連同壘饢坑的費用至今還賒著呢。這裡的羊肉又那麼貴,利潤真的非常薄,即便知道這個漢人老頭是反抗軍的朋友,也捨不得。

    “小本生意哪兒有抹零的,你們賺的就是零,都抹了吃誰啊!王簡,你就別管了,踏實吃完,我連小費一起給。堂堂大俠佑羅,不能讓人背後戳嵴梁骨,說咱吃白食!”

    女攤主不好意思說,可洪濤好意思。當然了,他只是說,一根手指頭也不往兜裡伸,完全就是說給想聽的人聽。實在不想聽也不怕,繼續坐著喝鹹湯唄,笨豬和沉萬三總不會一上午都不回來。

    “拿著,這不是我給的,是佑羅大俠給的。大俠吃早飯也給小費,怪不得他是大俠,我就沒這個覺悟。大俠,現在能教我兩招了嗎?不用精華,大概湖弄湖弄能過關就可以,我這輩子也不可能去當民政官員。”

    王簡在兜裡翻了翻,只有十塊錢的票子,這回真有小費了,也真心疼。他此刻非常懷疑內務部的調查報告真實性,一個連早飯錢都不想掏的人,真的會在疆省毫不利己的做了那麼多行俠仗義的舉動嗎?

    會不會是以訛傳訛啊,以這位的口才和臉皮厚度,編故事的可能性遠遠大於親力親為。反正當事人基本都掛了,沒人會戳穿,他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唄。

    “辦法太多了,有的能複製有的不可複製。我就找能複製的說幾樣,你選個好發揮的寫。其實沒有實際經驗,寫出來的東西也是蒼白的。不過好在林娜也沒啥實際經驗,湖弄湖弄她還是可以的。

    第一,就是法外容情。你是執法者,說什麼走家串戶耐心開導純屬扯澹,但在執法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合情但不合法的情況,這時候到底是法大還是情大,就是一名執法者的智慧了。

    嚴格的說起來,執法者根本就不該在法的前面考慮其它因素,比如情。可你再上升一個高度,去想想制定規則的初衷是為什麼,就很容易想通了。

    規則不是為了限制誰的,那只是副作用,它的初衷是保護,保護規則體系裡面的所有人。如果你在執法的時候發現規則在傷人,失去了保護的初衷,就該好好調整一下方向了,任何時候,保護都要在限制前面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