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954 法律問題3

    可是從哪兒以後,這套基本規則就跟著救援隊一起變成了復興聯盟的基本規則,然後又變成了東亞聯盟的基本規則。其間有過小幅度的修改和增加,但本質上並沒有大動干戈。

    原因很簡單,當時制定的時候,這七個人就不停的模彷著能想到的所有人群,再把能想到的要求、訴求提出來,然後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就往一起湊合,直到七個人都能接受。

    等到這套規則一旦定下來,還就真和當初演示時一樣,雖然不能滿足所有人的訴求,卻也不會太傷害任何人。用焦樵的話講,這他媽哪兒是憲法啊,就是高級和稀泥,讓誰也不能痛快,但誰也不是很難受。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改革派還是保皇派,只要找不到更為妥善的替代辦法就誰也沒法改動。因為不管怎麼改,總會有一群人感到疼,徹骨的疼,然後堅決反對。

    洪濤在驅逐艦上除了釣魚之外,乾的最多的事兒就是翻看東亞聯盟的法律條款。高橋幫他找到了目前能找到的所有版本,然後就被他發現了一個問題,有好幾條修改過的基本規則都不合法!

    不知道是理事會手段巧妙啊,還是政府官員們法律意識不太夠,這麼明顯的漏洞居然沒人發現,然後就堂而皇之的運行了好多年,從來沒人提出過異議。

    到底是為什麼呢?為此他專門給張柯去了電報,讓小胖子去找水南琴和褚婷。她們倆現在是文化教育部正副部長,還兼任聯盟大法官,對於規則方面的事情必須瞭解的最透徹。

    而這兩位還是很堅定的中立派,從來也不摻合派系鬥爭,應該能站在中立角度上看待這個問題,並給出比較靠譜的答桉。

    至於說當年自己把她們從水深火熱當中救了出來,現在是不是該償還人情債了,洪濤壓根也沒計算在內。在他腦子裡人情是最不值錢,也是最不靠譜的。

    張柯詢問的結果很有意思,兩位女部長和女法官異口同聲的說,她們根本就沒意識到救援隊時期的基本規則與東亞聯盟有任何關係。

    在從復興聯盟改為東亞聯盟時,理事會確實修改了幾條細則,當時初秋的支持率還很高,聯盟內部也沒有改革派和保皇派的明確界限,大家誰也沒太當回事。

    有了這個答覆,洪濤才決定冒險回來試試。你們不是要審判我嗎?好啊,我就讓你們審,但不能按照你們的方式審,而是要用我的方式。到時候不審都不成,誰反悔誰是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