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遠新 作品

第61章 黃賢湘堅持原則二三事

    她調到糖廠任黨總支副書記,是因為組織上發現她和棉紡廠某領導的關係搞得“蠻好”。某領導的愛人有時上夜班,還沒有回來,她就問:“嫂子還沒有回來吧?”於是,她就打著手電到紙廠去接,每回都是這樣主動。已經瓜熟蒂落。有一天夜裡,某領導正在下象棋,駱雲秀走攏去,說:“領導,我有一件事要向你彙報一下。”某領導推了一顆棋子,說:“你講吧!”駱雲秀說:“我硬講不出口!”某領導說:“你只管講吧!”駱雲秀說:“俺妹妹不在廠裡搞噠,退出去!”某領導推了一顆棋子說:“你要搞進來,為麼得一下又要搞出去呢?”駱雲秀說:“不是的!別個幫我提意見。講我偏心,自己的親妹妹就解決了,叔伯妹妹而今也幫我帶小孩,我就沒有解決。我就想幹脆讓自家的妹妹退出來,把進廠指標讓給叔伯妹妹算噠!”某領導推了一顆棋子,手一擺說:“算噠!算噠!親妹妹、叔伯妹妹都一下解決好啵!”她笑吟吟地走了。

    她愛喝酒,一次在地區參加青年工作會議,大家都敬她的酒,喝醉了,當場挪到了桌子底下。

    一次,周立民書記曾找她談話。開頭,周立民問:“小駱,你今年好大年紀呀!”她說:“26歲噠!”周立民“嗯”了一聲,說:“你現在一餐還能喝好多酒呀!”她說:“喝不得好多,周書記!”周立民說:“你的名氣還蠻大啦!還年輕嘛!要愛護自己的身體。過去在家裡,哪來這麼多的酒喝呀!要在工作上做出成績來。”

    三職工宿舍

    棉紡廠總支集體研究決定,凡男方在外廠,女方在本廠的職工,結婚後一律由男方解決住房。因為棉紡廠新建不久,職工住房十分緊張。棉紡廠女工劉**,氮肥廠男工曾**,要結婚,駱雲秀揹著黨總支將劉**同房住的一女工動員搬出去,騰出房讓他們結婚。這位女工管有財務賬,找黃賢湘解決房子,黃賢湘說:“你住了房,還要解決,還有好多沒得房的怎麼搞呃?”她說:“我沒得房。”黃賢湘說:“你的房呢?”她說:“你們領導要我讓出去噠!”黃賢湘問:“讓給何個?”她說:“讓給劉**結婚。”黃賢湘問:“何個要你讓的?”她不肯說,後來逼得沒法,說:“駱書記。”黃賢湘聽了,大發雷霆:“胡說八道!無故誹謗小駱!”他想起了駱雲秀在黨總支會上說:“哪個揹著黨總支安排了房子,就處分哪個!”她怎麼會嘴裡一套,行動上另一套呢!這個女工把真情實況講了,並說:“駱書記叮囑,要我同任何人都莫講是她安排的。”黃賢湘十分氣憤,當即向廠黨總支書記匯了報,總支會上,又一再指出,是哪個安排的,就承認。駱雲秀說:“害得俺為這個事開了幾次會,是何個安排的,就承認噻!”

    黃賢湘猛地站起身,提起凳子,用力一摔,說:“我們總支裡頭有的人,正像過去那種叛徒,自己違規做了的事,還賊喊捉賊。”駱雲秀說:“是的!這種人最惱火!”黃賢湘指著她說:“你只講你安排了沒有?”駱雲秀說:“我沒有。”黃賢湘說:“你沒有?劉股長,把***喊起來。”一下下兒,她來了,跨進門,就大哭起來:“駱書記,你也莫怪我。我硬是幫你背不住噠!”她當著全體總支委的面,說了實情。黃賢湘問:“小駱,你只講是不是你安排的?”駱雲秀說:“不是我安排的!這是你們邀起陷害我!”從部隊團長轉業來廠裡任廠長的老張說:“小駱,你這樣年紀輕輕,就兩面三刀。我們如果像你這樣,還能幹到今天?!”總支委員沒有一個不指責她的。廠黨總支書記說:“小駱,你到底承認不承認?”駱雲秀說:“不關我事!”黃賢湘派政工股長給結婚的女工做工作,要她把結婚的傢俱搬出去,說明讓她牽了這個頭,馬上有好多對數職工要結婚,實在沒有房子,都會抵當。結果,這個女工吵到總支辦公室,堅決不同意搬出去。並說:“你們不關心群眾生活。”書記說:“是小駱要她搬進來的,就該小駱做工作要她搬出去。”駱雲秀不肯。書記發了火,揹著包包兒上縣工交辦,對副主任彭玉林說:“小駱不要她搬出去,我不回廠工作。”彭玉林說:“小駱是黨總支副書記,安排一間房子就做不得數啊?”書記說:“不是做不得數,是不能開這個頭。有一個安排了,就會有後頭的十個、百個!她不應該揹著總支搞陰謀。”彭玉林說:“安排了,就算了。”書記說:“算了!求你們撥款給職工修宿舍,你們不給。如今還說這種話!好,駱雲秀不調出棉紡廠,老子就不幹了。你們撤老子的職!”便和彭玉林一架吵了起來。黃賢湘到氮肥廠,找楊副廠長,要求他做工作,給曾**講,要他搬出去。楊曾是部隊的政治教導隊長,有水平,但很驕傲,反而批評說:“你們不關心職工生活,將來棉紡廠會辦垮臺。”黃賢湘哪裡會讓他,說:“你們空著房子不安排,到底是我們不關心職工生活,還是你們?看看你們廠領導住的什麼房子,我們廠領導住的什麼房子?”兩人激烈地爭吵了一場。黃賢湘回到棉紡廠,接到彭玉林的電話:“組織上已經作出決定,駱雲秀從縣棉紡廠調任縣糖廠黨總支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