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遠新 作品

第59章 我的母親

    我的母親,與成千上萬的母親一樣,平凡、普通,但就是在平凡與普通中,表現出了她的偉大與非凡。

    二

    我母親在孃家度過了快樂的童年,幸福的少年,浪漫的青年。我母親婚後的生活卻有幾分苦澀。

    婆家很窮,連結婚的被子都是從別人家借來的,婚後第三天就被搬走了。我的曾外祖鼓勵她:先苦後甜。只要夫妻感情好,只要家庭和睦,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母親與我的曾祖父曾祖母融洽得像一個人。

    母親與我的祖父祖母如同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母親與我的小祖母,既有長幼之分,又如同親姐妹。

    母親與我的姑爺爺姑奶奶就像一家人。

    母親與我的姑父姑母從不分彼此。

    年輕的母親17歲那年生下第一個女兒,月子裡夭折,說是“被襖殺”,給了母親很大的打擊。第二胎生下一個男孩,那年正好楊氏編家譜。於是取小名“趕譜”,學名楊遠宏,聰明、漂亮,三歲患病去世,給了母親沉重的打擊。她接受不了殘酷的現實,每天都到我哥哥的墳上哭泣。由此,母親得了重病,影響到她的一生。

    三年後,母親生了姐姐美雲。又三年後,母親在賈家園鋤草一天,晚上吃了一蘆瓜瓢白米飯,半夜發作,順利生下了我。

    我家坐落在美麗水灣何婆橋。古廟、小橋、小河、小船,家門口伸向東西南北的小路。每當春汛季節,母親每晚從小橋下捉魚,扔進自家堂屋裡。

    我坐在家門前,看母親搖著一條小船,把南來北往的行人,接過來,送過去,一次小船翻了,母親把所有落水的人救上岸,接到家裡,供衣供水供飯。

    我出生的第二年遭遇百年大洪災,我家在何婆橋的房屋倒塌,全家在地勢較高的賈家園搭了個棚子,只有幾平方米,全家8口就生活在這裡。

    1956年農曆9月24日凌晨,我妹妹楊美珍出生,她胎位不正,雙腳先下地,沒有一絲氣息,鄰居要把她丟去野外,我奶奶不肯,我母親不肯,把她放在身邊,天亮了,妹妹嘴裡冒出了氣泡泡。

    開始走集體化道路,我家是從何婆橋回老屋楊家灣,還是就近加入到汪家灣。我的叔祖父楊承禹,擔任村裡的黨支部書記,連他也拿不定主意。結果是汪家的一幫年輕人,乘我父親帶隊上冬修水利工地,把我家的屋撤遷到了汪家灣。

    我五歲了,每天趕了兩頭豬,從汪家灣回何婆橋的湖田裡放牧,每到傍晚,父親就會去接我回家。

    母親給我算命,說我犯水撲星,為了隔開我與水,我6歲,母親送我上熊家鋪小學發矇讀書,而我第一次領到毛邊紙的書,因為染上了墨漬,和長我三歲的鄰居鄧德愛放學後不回家,在校園背後的水溝裡把書洗了,放在青草地上,借溫暖的陽光曬乾。母親找到我,哭笑不得,向鄧老師賠不是,給我換了一套新書。那時任何人都不會想到,這個洗書的孩子,後來竟成長為寫書的作家,到60歲時,已經發表出版了一千多萬字的作品,43歲破格評為副編審,46歲破格評為國家一級作家。

    1958年,生產隊辦食堂,大人小孩,都有定量。我5歲,定量不多。缽子裡的飯很稀,我不吃。我吵著要吃硬飯。母親就要食堂蒸飯的鄧應景,我稱他為“鐵太”,他一身武功,每逢外去他掛在背後的蘆葉子斗笠底下暗藏了一根能伸能縮的齊眉棍,可他從沒出過手,他從不炫耀自己的武功,他沒有兒子,他的兩個女兒都很有出息。要他把我母親飯缽裡的米放一半到我的飯缽裡。我的飯硬了。我吃得高興。可我哪裡知道母親吃的卻是稀飯,她每天勞動強度那麼大,一次又一次餓得暈倒在田邊地頭。我偉大的母親,你把一切都給了我。可我卻沒能好好地孝敬您。做兒的想來萬分慚愧,萬分難過,萬分後悔,萬分痛心。

    三

    我偷了鄰居鄧富堂家菜地裡的向日葵。我趴在菜地溝裡,以為不會被人發現。鄧富堂輕手輕腳地走近我,將我一把抓起,提到隊上的禾場裡,要我跪下認錯,罰我曬太陽。我不肯跪。他把我按下去,我又站了起來。母親以為我上學去了。禾場上圍了很多人看熱鬧。我父親當隊長得罪了一些人,看熱鬧的人當中有的是在看笑話。隊長的兒子從小偷向日葵,長大了就會偷牛偷豬、偷錢偷米。隊長哪還有資格教育別人?!我母親聞訊,從田裡拔腿趕到隊上的禾場裡。她向鄧富堂賠不是,但她堅決不讓我下跪,不讓我曬太陽。鄧富堂是退伍軍人,是民兵營長,無論政治地位,生活條件都優於隊上所有的人。他說的話自然是要算數的。我母親在他面前毫不退讓,與他沒有商量的餘地。她顯示出了一個女人的強勢。母親此舉,在我心中烙下了印象,我一生中敢於和很多強者鬥,與這一次受的影響有著很大的關係。

    母親領我回家,輕言細語地教育我:鬧人的東西不能吃,犯法的事情不能做。感謝母親給我指明瞭人生的方向,使我成為了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黨員、好民警。母親是我最好的導師。

    1959年農曆11月7日母親生了弟弟楊遠明,姐姐美雲到屋後鄰居家鄧鳳秋家菜園與我家菜園相連的小水塘裡洗尿片,鄧鳳秋提起我姐姐扔出一丈多遠。我母親聽到哭聲,不顧月子裡會傷風寒的危險,與鄧鳳秋論理,要他賠禮道歉。

    母親不懼強者,從不逞強欺弱,總是同情弱者,盡全力相幫。

    汪伯初的父親是地主成分,患有哮喘病,其母親是個很賢淑的女人,三個兒子:伯初、二姐、四毛,兩個女兒。

    我至今印象最深的一幕:那天夜裡,煤油燈下,我看見汪伯伯躺在床上呻吟,整個背上皮開肉綻,血流不止,汪伯母用雞毛沾了桐油,輕輕地塗抹到創口上。我聽大家議論,他在大隊裡接受了批鬥,吃了南竹筍子炒肉,就是捱了一頓竹枝的抽打。人們都與地主劃清界限,即使內心同情,表面上也不敢幫助他。

    我母親從我外祖父那裡弄來草藥,一次又一次,直到完全治好他的背傷。她不怕受連累。

    父親堅決不當隊長了,悄悄地去了賀家山農場。

    母親領我和姐姐在賀家山農場收過陽姜的土地裡挖漏掉的陽姜、白菜根子。裝滿了她的褲子、還有麻布袋,我母親以抱病之軀,帶著我和姐姐,一程一程地運轉,挑回汪家灣。天下著細雨,吹著寒風,肚子又餓,我印象中,祝家崗那條堤永遠走不到盡頭。就是賀家山農場捨棄的這些東西,我們挑回家當糧食。

    這還是無法解決一家老小的溫飽。1963年農曆10月6日母親生下小弟楊遠泰,生活越發艱難。母親只好做出艱難抉擇:賣掉祖傳的一棟四縫三間一偏稍的瓦屋。父親用賣掉祖屋的錢,從賀家山農場買回三百斤高粱,度活了全家八口人的性命。我祖父對此頗有微詞,責怪我父母親是敗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