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殼蟻 作品

第六百五十一章 等待

    畢方回想起了前天晚上,旅店的前臺突然給自己打來了電話,說有人來找,當時畢方還好奇究竟是誰會到如此偏僻的城市來找他。

    結果才知道,原來是黃河站的同胞。

    而來找他的目的,便是送來了眼前的這兩份許可證明。

    僅從字面意思上來看,非常的簡單,畢方可以狩獵北極熊和海豹了,並且是正規,合法的途徑。

    格陵蘭島同樣是北極熊的根據地之一,畢方極有可能遇上它們,這是一種好奇心相當旺盛的動物,尤其是在秋天,試圖積累脂肪的階段。

    一旦爆發衝突,結果如何誰都無法預料。

    至於海豹,同樣如此,一條海豹,在關鍵時刻或許可以救人一命,無論是它溫暖的皮毛,還是那滿是脂肪的海豹肉,提供的熱量和幫助極其巨大。

    不要小看人類保護南北兩極的決心,其決心之堅定,甚至令人震驚。

    在南極條約裡有這樣一條法規。

    「如果你在前往南極之前,未曾獲得『捕殺一隻海豹的許可』,那麼假若在遇難後、即將餓死的情況下,你是否可以捕殺一隻海豹用以充飢?」

    答桉—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你不可以捕殺海豹用以充飢。」

    很不可思議?

    是的,任何人都會覺得不可思議。

    法規都已經詳盡到這種程度,是否還認為,人類對於保護南極生態的決心是一場兒戲?筆趣庫

    如果覺得這些內容虛空得彷佛是來自遙遠星球的陌生忠告,那麼也許是因為你的世界還沒有開闊到地球的盡頭。

    當然,那是南極條約,而畢方現在要去的是北極,哪怕北極條約已經在制定當中了,至少目前也是沒有這樣的嚴格規定的,只是禁止普通人狩獵。

    除了加拿小以外,能拿到捕殺許可的,便只有各個研究中心,以及當地的土著因紐特人。

    捕殺北極熊和海豹是因紐特人賴以生存的手段,是自然正常食物鏈中的一環,就好像北極熊捕殺海豹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不會有人阻止

    ,而且就算這樣,每年的份額都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