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殼蟻 作品

第五百五十三章 跳動的血窪

    對付大型動物,吊切是最好,最快捷的方式,只不過一個人的時候,往往不太好弄,因為太沉了。

    眼下這頭一人重的梅花鹿倒是一個人處理正好,大小合適,重量也合適。

    “接下來我們把它吊起來,把皮去掉,然後內臟也要掏空,這些東西雖然都能吃,但我們食物充足,顯然沒這個必要,而且,內臟什麼的,處理起來實在是太麻煩了,味道還很大,在荒野中,我通常會選擇性的放棄。’

    將梅花鹿吊起,鮮血從它的腦袋上留下,與腹部的創口匯合,順著蹄子一點點滴落。

    畢方手握捕鯨叉,磨刀霍霍,從鹿的腦袋開始剝皮,當血淋淋即將出現時,一大團的馬賽克糊在了觀眾臉上。

    [olst]

    [實不相瞞,其實我已經年滿十八週歲了,想看步兵的(滑稽]

    [馬賽克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愚蠢的發明!]

    一堆痛恨自己馬賽克的彈幕中,也有人想起了剛剛獵殺時的一幕。

    [差點忘了,為啥梅花鹿當時沒看到老方啊1

    當時的梅花鹿,視線幾乎就對著畢方,結果愣是沒發現,這樣太不科學了。

    以前抓兔子什麼的可不是這樣的。

    畢方拽著鹿皮,費勁得解釋:“很簡單,因為梅花鹿是,是色盲。’

    扯下一條腿上的鹿皮,畢方喘了口氣,氣溫的升高讓他體力消耗也加劇了。

    色盲?

    觀眾一愣,顯然沒想到這個答案。

    “很多時候,老虎就在鹿眼前了,它也看不出來,就是這個原因。’

    因為色盲,在鹿的眼裡,黃色的老虎和周圍綠色的樹葉顏色根本沒差別,條紋也極大程度的錯亂了鹿的辨別能力,就如同迷彩服一般。

    “其實不止是梅花鹿,大多數哺乳動物是色盲。’

    “牛、羊、馬、狗、貓等,都不會分辨顏色,反映到它們眼睛裡的,只有黑、白、灰3種顏色,狗不能分辨顏色,所以它看景物就像看一張黑白照片。”

    [臥槽,是這樣的嗎?]

    [長見識了。]

    許多觀眾開始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家養的寵物,居然是色盲?

    “大部分哺乳動物都不能辨別顏色,因此即使沒有偽裝,只要它們沒有聞到你的味道,你也能接近他們到足夠獵殺的近距離。’

    “另外,還要注意鳥類,鳥類能夠分清顏色,而且它們經常是野生動物天然的哨兵。”“這主要是進化過程導致的。

    兩億年前的中生代,地球上佔統治地位的是爬行類動物,比如恐龍、鱷魚、蛇、蜥蜴。它們是冷血動物,晚上氣溫低就要躲起來睡覺,所以一般只在白天活動。

    而哺乳動物大都是胎生的,生一個孩子很費勁,數量上無法與爬行動物競爭,白天出門太危險,但哺乳動物是恆溫動物,夜間低溫對它們影響不大,所以選擇在夜間活動,整點夜宵,搞搞夜生活。

    白天是爬行動物的天下,晚上就是哺乳動物的天下,就成了一個潛規則。

    對夜間活動的哺乳動物來說,能在黑暗中分辨出物體的亮度遠比看清物體的色彩重要。接下來的發展也就可以預料了。

    漫長的進化中,大多數哺乳動物丟失了綠和藍兩種顏色的視蛋白,只能看到一個近似黑白灰的世界,但是能夠在極弱的光線下看到獵物。

    它們對運動物體也更敏感,同時嗅覺也更加發達,而經常處理大量嗅覺信號也使腦神經更發達,再加上牙齒和骨骼的一些變化,腦容量增加,形成了哺乳動物獨特的生存優勢。

    後來恐龍滅絕,白晝也成了哺乳動物的天下。

    但色盲佔大多數這點,一直沒變。

    [不對啊,那為啥我們不是色盲?]

    觀眾困惑了。

    那為啥人類這麼特殊?

    “因為靈長目吃野果時需要分清哪些是青澀的果實,哪些是成熟的果實,成熟的果實一般都是紅色或橙黃色,含有更多的糖份,能提供更多的能量,口感也更好。”

    “能分清紅色和綠色的果實是一種巨大的生存優勢,在接下來的漫長進化過程中,靈長目動物就重新獲得了彩色視覺。”

    “因此,不止是我們人類,猩猩,猴子還有狒狒,都和我們一樣能看到很多的顏色。觀眾恍然大悟。

    牛逼!

    “所以,我們今天能夠看到豐富多彩的世界,還要歸功於人類的吃貨本性。”

    畢方和觀眾們開了個玩笑,將注意力重新放在眼前的大鹿上。

    由於動脈被挑開更多的鮮血順著鹿蹄流淌到地上,積蓄成了一個小血窪。

    可除了偶然低頭的畢方,誰都沒發現的是,這個血窪。

    正在逐漸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