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殼蟻 作品

第五百四十三章 我要揍你

    海底三十米,一場激烈的廝殺正在進行。

    畢方抓住巖壁,穩住身形,兩道身影已經幾乎消失在他的感知範圍內了,即便偶爾出現,也只是一閃而過。

    古希臘年代,傷害海豚會被判處死刑。

    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歷史上從來都不乏類似海豚救人的故事。

    曼迪就是親身經歷者之一,在三年之前,他曾和眾多好友在澳小利亞東海岸衝浪,在第二波大浪即將襲來之際,一條虎鯊隱藏其中。

    那是大洋中最兇猛的鯊魚之一,是鯊魚家族中僅次於食人鯊的兇猛殘忍的食肉動物,是目前所知的在其所在科屬中體型最大的成員。

    體長最大能夠達到近八米!

    八米,幾乎是一輛小型廂式卡車的長度。

    它們捕殺各種海洋魚類、哺乳類、海鳥,海龜甚至人,被喻為“海中老虎”。

    它們兇猛貪食,長著鏟子一樣的寬吻和一嘴牛排刀似的牙齒。

    由於身上有著像老虎一樣的花紋,所以有了tiger    shark的名字。

    曼迪遇到肯定沒有八米,但也絕對超過了五米,比正常的小汽車都長得多。

    當時虎鯊的花紋與反射陽光的波浪紋混雜在一起,閃耀著獨特的光芒。

    它朝著曼迪急速衝來,很快進入到攻擊範圍。

    畢方很想知道當時的曼迪在想什麼,或許是腿軟到要從衝浪板上跌落。

    雙方距離不到兩米,曼迪的手指劃過波浪,在陽光的折射下,就像是摸到了鯊魚的皮膚。

    他低頭向下看,就像是望著玻璃展櫃裡的鯊魚標本,    很快,    他也將成為標本中的一員。

    就在此時,    一條海豚跳了出來,從側面撞開了虎鯊,    將其驅離。

    那一刻,    曼迪感受到了有生以來與動物最強烈的關聯感,以至於銘記到三年後的今天,依舊樂此不疲的和眾人說起這個故事。

    彼時彼刻,恰如此時此刻。

    牛港鰺與海豚的對戰在畢方心中早有定數。

    海豚必定會贏。

    僅從數據上比較,牛港鰺就遠不是對手。

    牛港鰺的時速可以達到六十公里,可海豚可以達到更加恐怖的七十公里,接近二十米每秒,極限更是能達到八十公里,二十二米每秒,快到牛港鰺根本摸不到它的影子。

    事實上,曾經有科學家們認為,根據海豚的自身特點及形體,它的遊速怎麼也不能超過20千米/小時。

    如果海豚的遊速超過了它的肌肉所能承受的限度,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能得以實現。

    一是海豚的肌肉具有超自然的高效率,比一般哺乳動物強6倍。

    二是它採用某種奇特的方法減少阻力。

    這種假說,是1936年央國的一位水生動物研究專家詹·格雷提出來的,這一理論被稱為“格雷怪論”。

    海豚的肌肉並沒有特殊的構造,這一點很快就被證實,當然也就不具備超自然的高效率。

    因此按照現有推測,那必然是第二種原因導致海豚的高速遊動。

    是形體嗎?有人猜測。

    並非如此。

    科學家做出一個海豚的模型,從體型到體表都與真海豚別無二致,    在模型上還安上了與海豚尾鰭所產生的推力相同的推進器。

    實驗的結果讓人大失所望,它與海豚的速度比起來要慢得多。

    後經眾多物理生物學家進一步研究才發現,海豚的皮膚分上下兩層,上層也就是外層,彈性很強;下層也就是內層,也有很好的彈性。

    上層皮膚在受到水的壓力時,會根據水壓的程度而變得凹凸不平。

    當海豚進入高速運行時,身體振動所引起的紊流就會在皮膚的凹凸變化中得到調整,這樣就能大大減少阻力。

    極其神奇。

    除此之外,海豚看似可愛,卻牢牢佔據在海洋食物鏈的最頂端,戰鬥力比絕大多數人想得都要強大。

    鯊魚是海洋中最兇猛的魚類,號稱“海中狼”,以受傷的海洋哺乳類、魚類和腐肉為生,剔除動物中較弱的成員,在海洋中鮮有對手,但是兇猛的鯊魚卻很少攻擊海豚。

    魚類怕鯊魚,而鯊魚怕海豚。

    小型海豚速度快,靈活性強,可以輕鬆躲過鯊魚的攻擊。鯊魚要咬到海豚很難,但海豚進攻鯊魚就顯得十分容易。

    大型海豚雖然沒那麼靈活,但是憑藉強壯的身體可以將鯊魚撞得人仰馬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