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殼蟻 作品

第五百二十一章 高明

    理查德的舉動並非針對曰本。

    佛羅里達,挪威,冰島,都有他活躍的身影,甚至屢屢因此被捕入獄,每年幾乎都有一段時間,他是在看所守中度過的。

    “一條海豚放對了地方,一年能幫他們撈一百萬,如果你插手,他們就會把你的手打斷。”

    “我的同事,簡·提普森,珍妮·梅,都因此犧牲,那時候我們為了阻止挪威的海豚買賣,抗議絕食,第十天的時候我暈了過去,結果進了醫院,隨後珍妮便成他們的目標,尾隨她到海灘,用她的腰帶把珍妮勒死了。”

    “天啊。”

    穆加倫無言以對,只是對面前這個老人肅然起敬。

    正如之前的街頭採訪,在理查德看來,曰本屠殺海豚,只是幾個小鎮和政府的行為。

    曰本對野生動物並不總是如此,它的面積比肆川還小不少,可光大型哺乳動物就有80萬頭野豬,400多萬頭鹿,3萬頭熊,還有15萬隻猴子,數字可能難以置信,但事實如此。

    畢方對穆加倫解釋道:“整個華夏黑熊都沒有兩萬頭,可在曰本這個島國上,卻超過三萬頭,多到需要人為控制,所以曰本屠殺海豚,有很多更深層次的原因。”

    如此多的黑熊,殺一百頭可能都不夠。

    曰本人的飲食習慣在主要發達國家裡算是有點與眾不同,其他發達國家大都是大陸型國家,央國也有大片牧場,這些國家的肉食多是以牛、豬等牲畜為主要來源。

    曰本由於國土小而多火山,向大海要食物就是必然的選擇。

    即使後來經濟發達,進口肉類增多,魚類的比重比近代以前低了不少,在曰本人的飲食構成中仍然佔有相比其他國家更重要的地位。

    這樣的環境下,曰本人本身對於捕捉海魚和海獸的行為就與大部分人的觀念不同。

    要捕魚就有漁民,曰本人與海豚,就如同獵人與狼群一樣。

    甚至還有點不太一樣,過去獵人殺狼是為了保護鹿,現在曰本人殺海豚,是為了保護什麼?

    保護被他們自己涸澤而漁的大海嗎?

    明明是自己殺光了鹿,然後轉頭殺狼,說是狼將鹿殺光了,所以要控制狼的數量,這是否有些不合道義?

    理查德覺得曰本人沒有認清這一點,就像是打碎了花瓶,卻嘴硬不肯承認的小孩,非說是自家的貓打碎的。

    “有人說,如果你吃牛羊肉就無權指責殺海豚或其他動物,這是不對的,畢竟牲畜和野生動物是不同的。”

    “人類繁育牲畜,用飼料和它們結下契約,收取它們的肉,甚至固化到了一斤肉等於幾斤飼料的看得見的程度,這是一種種植式的等價交換。”

    “但野生動物並不欠你什麼,總有那些因為種群數量等各種原因不適合吃的動物,現在的人類有主動維護生態平衡的責任,因為這一百多年裡人類的能力進化得太快了。”

    沿盤山公路開車進山,看見什麼一槍放倒拉回來。

    野生動物再也不是靠山高林密就能保護自己的了。

    海上也一樣,看小說《白鯨》就知道,以前捕個鯨魚那是拿著命上,那是人類狩獵的讚歌,勇氣的證明,是生物與生物之間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