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殼蟻 作品

第三百零一章 血染戰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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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遊牧男童十一歲用長矛獵殺獅子,用雄獅的鮮血在臉上畫上圖騰。印第安男童掌摑棕熊,用熊皮展現無畏的成年人儀式。

    這些都是真實發生過的,而非杜撰,人的潛力遠比你自己想象的大得多。

    我們先分散熊的注意力,然後捕獵它,沒有問題。別人行,我也行,別人能,我也能!

    今天,我要殺了那畜生。”

    穆加倫爬上一座山坡,氣喘吁吁,蓬頭垢面下,一雙眼睛卻亮得驚人。

    他的身後滿是長矛,每一根都有成年人小臂粗細,長度超過兩米,很難想象這樣的木矛刺入熊體內會是一副這樣的場景。

    這樣的長矛別說正常使用,連揮舞都困難,但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折斷,給與棕熊致命一擊。

    捕熊陷阱便是如此,引誘熊,讓它落入底部插滿尖矛的陷阱,利用熊的自重殺死它。

    最柔軟的腹部暴露於利器之下,半噸重的體重壓上去,絕無可能挽回,這是最好的攻擊,也是最有效的攻擊。

    真有有用嗎?

    棕熊會過來嗎?

    水友擔心之餘不免感到困惑,再怎麼說,那也是一頭棕熊,體長達到了兩米三,站起來超過三米,足有兩個成年人高,純靠體重都能壓死人。

    光憑原始武器狩獵這樣的巨物?

    “幾率很大。”畢方很肯定,從棕熊之前的表現就知道,它並不懼怕人類。

    “大部分動物對人類這種生物都是較為陌生,因為我們都生活在城市之中,很少出現在荒野。

    一開始動物們都是抱著警惕心,但襲擊過一次人類的動物,就會知道人類原來是可以襲擊的,而且比起其餘的動物要好狩獵得多。”

    “我很懷疑這頭棕熊以前也襲擊過人類,看到古爾賓兩人才會直接衝上去。”

    【話說方神當時怎麼不直接幹掉它】

    【是啊,我感覺穆加倫行,方神應該也可以啊?】

    【加一,方神方神,永遠滴神!(熒光棒瘋狂搖擺)】

    “我為什麼要幹掉它?”

    畢方沒有回答,而是反問觀眾。

    他就知道會有人問這個,同樣是面對棕熊,他選擇退避,而穆加倫選擇狩獵,自然形成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