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寒淵 作品

第七十六章 薇莉西雅的日記

    等秦毅泡完澡,上完藥,出門就看見拎著便當的鄭宇站在門口。

    鄭宇看到秦毅先是一愣,旋即展露微笑:“要、要一起吃飯嗎?”

    秦毅點了點頭,花了五分鐘從餐廳領來快餐,像農民工一樣和鄭宇一起蹲在草地裡吃飯。

    “你在生隊長的氣嗎?”鄭宇說,“我……我有個故事要講給你聽。”

    聽鄭宇要講故事,秦毅神情微動,有些猶豫。

    說實話,他並不討厭聽故事,甚至說得上喜歡,但如果是一個結巴給他講故事,將會嚴重影響傾聽體驗,可是直接拒絕他,會不會太傷人心了?

    “是、是關於隊長的。”鄭宇接著道。

    他開始講故事,依舊是結巴,見對方開始講故事,秦毅也不好再打斷,只得硬著頭皮傾聽。

    他本以為自己會聽得厭煩,但漸漸的他卻沉浸了進去。

    其實這並不是一個多複雜的故事,即使是結巴講述,也不到十分鐘講完了,故事簡單沒有轉折,卻讓人渾身冰涼。

    故事從三十六年前開始,一個女孩在幽州的貧民窟裡出生,住在那裡的人多半養不起孩子,大部分小孩生下來都是意外,父母只將小孩視作累贅,心善的不願拋棄,於是過得更苦,狠心的也能忍一時短痛。

    但還有一些父母,會將小孩拿去賣錢,這個小女孩就是此類。

    她不知道父母是誰,從小開始就是惡棍用來賺錢的工具,比起那些長相寒磣的孩子,她無需被打斷四肢就能做乞丐,她被當做乞討工具一直討錢到七八歲,之後成了管理小乞丐的小頭目。

    那時她以為自己熬出頭了,四肢健全,不用再做乞丐,只需要管著那群小孩就行,即使是惡人,她也願意做。

    畢竟她也是這麼過來的,深知這地方就是人壓人的地獄。

    但在十六歲時,她知道自己太天真了,那幾個惡棍被迫她從事皮肉生意,從此她每天只需要躺在床上即可。

    和她一起長大的一個男孩,在九歲時被人打瘸了右腿,冒死逃到外面,最後做了賣豆腐的小買賣。

    男孩十八歲時,女孩也十八歲,他回來找她,還娶了她,兩人成了有實無名的夫妻,隔年還生了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