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昭 作品

第二百九十三章 動手

    原本見山田抽刀,周圍的路人都有一鬨而散的架勢,然而現在小山茜出手,接下了山田的一刀後眾人又止住了腳步,轉而站在一旁遠遠的看起了熱鬧。

    山田一擊不中,心情變得有些糟糕,而更糟糕的是他看到攔下自己的居然還是一介女流,冷哼一聲,“現在的道場也墮落了嗎,什麼亂七八糟的人都收,簡直不像話!”

    對面的年輕女子聞言卻是不落下風,開口道,“依我看長州藩才是每況日下,堂堂武士卻只會在街上欺負小女孩兒。”

    山田的臉色沉了下來,心頭殺機湧動,語氣森然道,“女人,你這是在侮辱我長州藩的武士嗎?”

    和大多數人印象中不同,江戶時代幕府對於武士的限制已經多了很多,不能只是因為不高興就砍了平民,根據德川吉宗在1742年頒佈了《公事方御定書》71條,武士只有在名譽受到無禮行為的傷害時才有“切舍御免”權(砍人免刑)。

    而且對於無禮行為規定的也很詳細,首先絕大多數情況你只能砍自己大名領地上的平民(同時你的大名也不喜歡自己的平民被砍),在江戶和京都一帶砍人風險很大(甚至還有熱衷極限運動的江戶平民故意挑釁武士),其次不能翻老賬,昨天被侮辱今天才去砍人是不行的,再次,如果對方道歉,你也不能再去砍,另外武士在砍完人後還必須接受相當繁瑣的調查問詢,一旦發現所報不實,立刻會被剝奪武士的身份,當然,如果沒有目擊者或者是跑的快的浪人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所以嚴格來說,之前山田去砍那兩個賣烤鰻魚燒的小姑娘也很勉強,如果他不是今晚喝的比較多,大概率是不會抽出自己的太刀的,尤其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不過現在情況卻是不一樣了。

    這個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年輕女人出言不遜,三田雖然喝的醉醺醺,但是腦袋卻也不是完全不轉了,對方的話一出口他先扣上了一個“侮辱長州藩武士”的帽子,這下他再出手,就算被調查也有的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