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江 作品

第五百五十七章 論證

    朱由檢的想法,讓朱由校感到十分惶恐,他竟然真的惦記上了丫丫!

    那可是自己的師妹啊!

    好吧,是不是師妹對朱由校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是柳安的唯一孫女兒,要是真將丫丫許配給了朱由檢.....

    朱由校是肯定不會同意的,但朱由檢是他的胞弟,對方既然敢當面提出來,自己就不會直接拒絕他,於情於理,都要找藉口搪塞,爭取糊弄過關。

    “大兄,求求你了,就幫我這一次嘛。”

    朱由檢搖晃著朱由校的大腿,直接動用了感情攻勢:“從小就是大兄你對我好,就這麼點小小的要求,大兄你肯定不會拒絕我的吧。”

    “去去去,你竟然喪心病狂到要娶一個剛滿十歲的小姑娘,我沒你這個弟弟,丟人,丟人啊!”

    就是他們這些古人,娶童養媳的情況是挺常見,但你要是說,正兒八經的娶過門地媳婦,是個十歲小丫頭的,還真是沒怎麼見過。

    就算是再怎麼貧窮的家庭,嫁女兒也是要等到十二歲,實在不行十二歲之前會將她們賣到別人家做丫鬟,也不會說嫁出去之類的。

    於禮不合。

    周禮有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這裡的三十二十,指的不是最小年紀,而是最大年紀,在男子三十歲而立之前,就應該娶妻,女子在桃李之前就應該嫁作人婦,在這個年齡段上,普遍要先前提個幾年。

    但還有一句話: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

    其實老祖宗們早就將適宜的婚期年齡定好了,只不過子孫們遵守的不多罷了。

    可你橫豎這麼一心思,哪個老祖宗都沒讓你娶一個十歲的小娃娃過門啊!

    呸!禽獸!

    就連宮裡的娶親規矩,也是最小十二歲起,丫丫怎麼看都不符合規矩。

    “所以啊,王弟你懂了嗎?不是大兄刻意阻攔,而是實在與禮制不符啊!你如此這般行為,傷風敗俗,壞皇室名聲,是要受萬人攻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