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皮的皮 作品

第302章 不識貨的黑人

    兩個一米八幾的黑人,帶著蒙面帽子,手裡拿著槍,最常見的搶劫犯裝扮。



    什麼叫常見?



    意思就是說這是標準配置,也是經常見到的黑人搶劫配置,沈建南對於這種事一點都不陌生,一點都不。



    曾經,他的天幕投資在華爾街時,經常會在工作之餘到紐約市中心找一些樂子消遣。



    那時候,他初到美國不久,加上長期習慣了國內的環境,也就沒僱傭保鏢。結果......在皇后區,被一名獨行俠黑人,拿槍搶過。在紐約地鐵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圍在一起持刀搶過,又一次帶著兩名金髮女郎到開車到外面去玩,在車裡就被人拿著槍搶了。



    累計,在紐約呆了兩年,愣是被搶劫過三次。



    第一次被打劫,沈建南差點被嚇尿,面對著烏黑黑的槍口,由於比較怕死,這廝連語言上的反抗都從來沒做過,乖乖把兜裡的手機錢包一一上交,樣樣不落,甚至連錢包裡的卡都沒顧上討價還價一下。



    在哪名黑人獨行俠要求下,一次被搶走了八千美元,一臺華為p40,一件阿尼瑪西裝外套,一雙朗丹澤皮鞋,還有一隻百達翡麗手錶。



    第二次被打劫,這廝同樣沒有做過任何反抗,老老實實把手機錢包一律上交,但腿沒有再發抖,最後一番討價還價,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沒有再光著腳。



    第三次被人打劫,這廝膽子就肥了很多,從車裡抓出一把美元甩出去,等那兩位開大黃蜂的黑人兄弟走了,又和那兩名金髮女郎在車裡繼續起被打斷的工作,並且更加威猛。



    什麼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經驗的,被打劫的次數多了,沈建南也就找到了經驗。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開槍就拿到錢的情況下,沒誰是想開槍的,畢竟前者比後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其次,生物對於生命基因裡都有一種敬畏,如果有選擇或者不是神經病,只要不是拎著一大包現金招搖,那往往不會選擇殺人搶錢。



    當然,劫匪既然敢搶劫,那麼說明他們腦子裡有些東西還是異於常人的。



    對於沒什麼譜但是手裡有槍的人,我們要把他當大爺一樣供起來,他說什麼我們給什麼,這樣才能避免對面被你氣壞從而擦槍走火。



    舉個例子,劫犯拿著槍要你錢,你說我爸是警察比劫匪還要更加兇悍,那麼只會有一個結果,被人一槍爆頭幹掉。



    正確的做法是,要什麼就給他什麼,要你手機,你給他,要扇你一巴掌,趕緊把臉貼過去,要讓你給他當馬騎,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



    畢竟人家不開心了就可以要了你的小命,而比起活命,什麼錢財自尊,都是小事。



    絕大部分劫犯都是拿完東西就跑的,面對這群大爺,只要別打擾人家的賺錢體驗,乾淨利落交出全部身家,保住小命,比什麼都強。



    想想看,買菜的大爺大媽在遇到討價還價的時候都會發火,人家冒著被抓的風險出來轉,還被人一直討價還價,肯定心裡很不爽,所以,儘可能,別冒著挨槍子的風險去和人家討價還價,大爺大媽發火,還會拿菜砸人,何況這幫手裡有傢伙的。



    “liedown!”



    “puteverythingontheground!”



    “don'tfxxxwithus!”



    兩個黑哥哥很默契,一人拿著一把槍,烏黑黑的槍口全部指著沈建南的腦袋,還一唱一和大喊著,至於宋曉丹,只有一米五五的身高又是女人,被兩人自動忽略。



    這是慣犯,從兩人的配合中,沈建南第一時間就做出了判斷,不過這兩個傢伙也沒有殺人的打算,手裡的保險還在帶著。唐敦厚一行人都拿東西上樓了,下來肯定需要一點時間,還有宋曉丹在,最好是拖延一下時間,等這幫傢伙搶完錢見色起意可就不妙了。



    趴下,也是肯定不能趴下的,那樣就會將現在不被當做威脅的宋曉丹變成劫匪的注意力。



    面對著烏黑攝魂的槍口,沈建南瞬間做出了選擇,他緩緩伸開雙臂示意自己沒有攜帶武器也沒想反抗,並且大喊著。



    “ok!ok!你們想搶錢,我全部給你們,但請你們不要傷害我們。看到我手腕上這隻手錶沒有,雖然是高仿品,但價值五千美元,你們需要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