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個魔方 作品

第581章 人呢?

    甲方:【君臨天下】集團、法定代表人:葉緒論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聯邦勞動法合同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謝東林看著標準式合同開頭微微愣了愣,暗道:那個集團的自稱.....是認真的嗎喂喂?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聯邦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條件:熟練掌握遊戲內名為【開發者】種族的基本應用,並完成該種族的基礎知識培養,如適應比較慢可延期為兩個月.....注(試用期照常發放薪水,試用工資為兩萬一月,公司將包攬實習期的食宿問題。)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轉正期間,乙方負責完成甲方所佈置的一切科研項目研究,轉正工資三萬,每半年按百分之二十遞增,可根據項目完成進度獲得額外獎金提成。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四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或相關證明。符合聯邦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五年合同期滿後,乙方可根據自己意願選擇是否繼續續約,但如果續約,可根據自己貢獻度得到本集團的股份分成,晉升合夥人的身份!!



    謝東林看完後有些不可置信又從頭到尾看了八遍,完全看不出絲毫陷阱,主要是....整個合同條例規則太過簡單粗暴了!



    而且待遇和福利也是簡單粗暴的一匹,實習工資兩萬、轉正三萬,還半年按照百分之二十遞增?五年後能晉升合夥人?



    這特麼....是自己爺爺輩的合同吧?



    他小時候聽自己爺爺感嘆過,他們那個年代,雖然就業壓力已經很大,但就業者的骨氣還是有的。



    那個時候年輕人要加班工資理直氣壯,大公司都是五險一金,國慶、春節這種節假日加班有三倍報酬,吹捧996的都會被群眾鄙視,哪怕是那個姓馬的大佬說了句996是福報也會被網絡抨擊,雖然抨擊也沒啥用,但至少不像現在這般毫無反抗能力,而且大學生畢業偶爾還有拿年薪幾十萬的傳說.....



    謝東林算算這合同上的工資,一個月實習,轉正三萬,如果還有點什麼獎金也可以對外號稱年薪四十萬了吧?



    現在這個行情,剛畢業年薪四十萬聯邦幣?這特麼可以載入c大史冊了吧?



    代練現在這麼猖狂的嗎?



    不過唯一讓謝東林疑惑的就是合同裡關於工作性質的講解了,一開始說的實習期條件還很能理解,什麼熟悉種族基本應用,這一聽就很遊戲,可後面科研項目是什麼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