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牧閒 作品

第五百五十四章 敬而遠之

    費二爺實在想不明白,禁不住說:“咋就不好斷?”

    “因為常再秋和常再秋的婆娘本就是聯豐的家奴,家奴毒死同為家奴的使喚丫頭,有人說是家奴殺死家奴,應按家奴互毆的律條斷。也有人認為常再秋和常再秋的婆娘雖是聯豐的家奴,但在自個兒家中他們一樣是‘長者’、‘尊者’,毒死自個兒家的家奴也就是那個使喚丫頭,應按故意殺死無罪過奴婢的律條論處,也就是說無需償命,只要杖六十,徒一年。”

    “最後咋斷的?”

    “刑部聯合各司翻遍了律條和成例,也沒有找到類似的案子。折騰了一年多,最後認定奴僕雖低賤,但在各自家中他們也存在父子、夫婦關係。就此而言,奴僕和普通百姓無異,假如奴僕收養民戶子女為其義子女,或娶民女為妻,那屬變良民為賤民,自然應按普通百姓論處。

    而常再秋立契所買的使喚丫頭,本就是他人的奴婢,並非變良為賤,從名分上講,立契收買比收養棄兒更加情有可原。從恩義上分析,奴婢和義子也沒有啥兩樣。權衡輕重,常再秋婆娘毒死使喚丫頭,應照故意殺死義子的律條論處。

    因為常再秋收買那個使喚丫頭的時間不長,所以他婆娘毒死使喚丫頭,應依照殺害僱工論處,應處絞刑。至於毒死其兒媳婦,明顯屬於輕罪,沒有異議。最終兩刑相加,處常再秋的婆娘流兩千裡,發配新疆為奴,不得出錢贖罪。”

    費二爺反應過來,不禁苦著問:“聯豐和聯順就因為這個案子出名了?”

    “衙門裡的人,尤其各衙門的刑名老夫子個個知道。對了,聯順因為這事也受到了牽連,因家奴包庇袒護甚至毆打差役,被交部議處。”

    “可這事已經過去多少年了,再說這事跟永祥請客也沒啥關係!”

    “二爺,剛才說這個案子,只是說我早聽說過聯順這個人,之所以不去吃這個頓酒,是因為別的事。”

    “因為啥事?”

    “因為聯順這個人官聲不大好,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先帝命他為葉爾羌參贊大臣,結果只幹了不到七個月就因徇私被罷了。後來在定郡王舉薦下做上禮部侍郎,在禮部侍郎任上又被人彈劾,再回來做左都御史竟被手下的御史彈劾,反正我估摸著他這個九門提督做不久。”

    想到九門提督這個位置太讓人眼紅,不曉得有多少人盯著,費二爺猛然反應過來:“永祥攀上了聯順的高枝兒,跟聯順走得很近。聯順要是倒黴,永祥十有**會被牽連!”

    “要不是攀上聯順的高枝,他能升任參將?”韓秀峰反問一句,輕嘆道:“榮祿和文祥提醒過他,他聽不進去,非得去巴結,而且真巴結上了。所以我們今後得跟他敬而遠之,免得將來被牽連。”

    “柱子和鐵鎖他們咋辦,要不要提醒下?”

    “柱子鐵鎖只是小小的把總,跟他倆關係不大。”

    “大頭呢?”

    “大頭又不在步軍統領衙門當差,並且跟永祥又是河營時的同僚,再說只是吃一頓酒,關係更不大。我跟柱子、鐵鎖、大頭他們不一樣,我要是去的話指不定人家咋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