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牧閒 作品

第二章 債臺高築

    韓秀峰七歲就被叔叔接到城裡給當時的縣太爺家公子當伴讀,後來一直跟叔叔在衙門混飯吃,對衙門裡的彎彎道道再清楚不過。在他看來發生這樣的竊案縣太爺大怒很正常,畢竟道臺是上官的上官,上官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關捕頭沒捉到人沒拿到贓也正常,但挨板子就不正常了。

    “關叔,你沒去找川幫茶幫,沒讓他們交人?”韓秀峰不解地問。

    “找過,他們也給了個人頂鍋,連道臺家公子丟的錢都湊齊了,可剛來的這位大老爺要當包青天,升了三次堂,審了又審,非說不是。”

    “他就不怕沒法兒跟道臺交差?”

    “我也納悶,不管他了,反正是署理,又不是實授,在我們巴縣也幹不了幾天,只是這頓板子挨的冤枉。”關捕頭喝了一口水,又恨恨地說:“聽長隨們說是刑名老夫子使的壞,還有王二個王八蛋,都是在一個衙門混飯吃的,大老爺讓打他還真打,這筆賬先記著,他有種別落老子手裡!”

    遇到個不會變通甚至不會做官的縣太爺這就沒辦法了,韓秀峰暗歎口氣,想想又問道:“關叔,你都這樣了咋還來走馬?”

    “還能有啥事,不放心你們兩個細娃兒噻!”關捕頭翻身側躺過來,看看堂屋裡的靈位,回頭看著二人道:“我跟你叔還有跟柱子他爹是桃園三結義,十幾年的交情,是看著你們長大的,下午債主就要上門,我這個當叔的能不管不問?”

    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

    在縣衙當差的書吏、衙役在冊和不在冊的加起來有上千號人,這人一多難免勾心鬥角,甚至分成幾幫幾派。韓秀峰的叔叔韓玉財曾是巴縣衙門的刑房書吏,關捕頭是捕班衙役,柱子他爹是仵作,三人私下裡燒過黃紙,結成了異姓兄弟。

    朝廷明令書吏只能幹五年,韓玉財已經改過三次名換過三次姓,不想再改名換姓接著幹,也沒成為不在冊的幫閒清書,而是藉著把侄子韓秀峰帶到縣衙給知縣家公子當伴讀的機會,跟縣太爺攀上了關係。

    縣太爺高升江北廳同知,他搖身一變為同知的長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