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天神隱 作品

第十三章 模塊化神通!(5600,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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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火大陸,夕光城。

    元素歷,307年,6月24日——6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

    也即是,一個月一次的審判日。

    中午1點25,準備好一切的艾蒙整理確定自己的教士袍上沒有半點汙跡後,便拿起自己的教約,離開自己的房間,走下樓梯。

    “要走了嗎,神官大人?”

    來到旅館一層時,他聽見了熟悉的女聲。說話的是老闆娘,一位正在櫃檯擦拭葡萄酒瓶酒瓶的老婦人。

    她年輕時曾是這間旅館的客人,但在五十年前被當今老闆那精湛的釣魚技藝所吸引,便在一系列故事後成為了這間旅館的女主人,這位白髮的老婦人笑著對艾蒙道:“現在是準備出發去廣場?老頭子本來打算等你一起去,但是家裡的孩子們太熱情,等不住,就先走了。”

    “是的,女士。為審判作見證,是我們審判之主信徒的天然的職責,孩子們熱情是好事。”

    而艾蒙微笑著和老闆娘互相雙手合十行禮,他在付完今日的房租後,走出門外。

    旅館外的夕光城天空陰沉昏暗,正落著絲絲縷縷的小雨,不過夏日海邊的溫暖空氣並不讓這雨冰冷,反倒是為溼熱的大氣增添一絲涼爽之意。

    “吾主……”

    夕光城被籠罩在黯淡的雨幕中,但是才剛剛出門的艾蒙,卻不由得低下頭。

    因為在他面前,有著一位無法直視的存在,一位無法直視其容顏的‘神祇’。

    當艾蒙看見,存在感遠比太陽還要奪目的審判之主,毫無任何預兆地出現在自己眼前,而無論是旅館老闆娘還是過往的行人彷彿什麼都看不見時,他並不覺得驚訝。

    【——審判之主聖言有曰:主如公義,無處不在。凡有所為,必被知曉。】

    人們應當敬畏神,鄙夷犯罪,因為神知曉一切。所有罪孽,在最後都將得到清算。

    “也正是因為主無處不在,注視著所有人,是世間一切罪孽的證人,所以懲戒才有效力,公義才能被保證。”

    心中如此複述著教約中的內容,此刻的艾蒙,聽見了主的聲音。

    “走吧。”

    簡短的一個詞,卻彷彿震盪靈魂。雖然,艾蒙現在仍然看不清主的容貌,但這位謙卑的神官卻能感覺到,相較於之前,主的語氣更加莊嚴,更加令人心悸。

    而這種難以言喻的威嚴感,反而蕩平了他心中的一絲疑惑……是啊,這樣才是主,倘若太過和善,那麼懲戒之主的權威又該如何保障?

    “請讓我帶您前往審判地點。”

    他如此回答道。

    於是,艾蒙與神同行,走向廣場。

    -夕光城,廣場-

    人群匯聚在廣場行刑臺的周邊,一個半透明,用於阻攔雨水的半圓形防雨罩已經被開啟,用以阻攔今日微微的小雨。

    現在是週一中午,有一小部分人為了城市正常運轉的秩序而繼續工作,但絕大部分人,尤其是審判之主的信徒,都來到廣場處,數萬人拋下自己手頭的工作,前來宣判場周邊圍觀,匯聚成了一片人海。

    但和往日慶典不一樣的是,這片人海並不嘈雜。在沉重的氣氛中,所有人都緘口不言,絕不竊竊私語。

    除卻細微的雨聲外,一切都保持靜謐。

    而在這片人群的中心,廣場中央的行刑臺上,一位身穿白底金邊神官長袍的中年男人,此刻正剛剛上臺,他有著長長地鬍鬚,直至胸口,而周身洋溢著溫暖的光芒,而手持每次審判之前都會誦讀一遍的宣判的長稿。

    夕光城聖殿大主祭,格洛。

    一位天選者。

    “除卻他自己的力量外,身上還有其他存在的力量。靈魂很強韌。”

    艾蒙聽見身側的主如此評價臺上的格洛主祭,心中不禁老者感到欣喜——能被主稱讚,這是多麼大的榮耀和認可?倘若格洛知曉這一點,必然會心生喜悅吧。

    至於其他存在……自然。聖火大陸的修行者,除卻自己以信念鑄就的力量外,還持有神的力量。

    純化靈魂,昇華信念,並以其為中心凝聚元素之力,可以操控火,風,雷,乃至於世間萬物和一切的元素輪轉——這便是聖火大陸所有修行者通用的步驟,將自身的靈魂純化昇華。而天選者一階,其靈魂甚至可以強韌到超脫肉體,短暫地與元素合一,操控自然戰鬥。

    除此之外,神明也會降下一部分神力,賦予眾多祭司更強的力量。

    據說,倘若到了神佑者的境界,修行者的靈魂,甚至會有一些類似初始之魂的特徵,那時,甚至可以得到神佑,代行神明的權能,直接操控天象自然,驅逐天災,護佑一方。

    “可惜,我就是無法成為天選者。”

    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實力,仍然不過是區區啟示階時,艾蒙便不禁長嘆一口氣——這大概是他心中的困惑和心魔吧,艾蒙總是忍不住想要質疑一下主,甚至,就連主在自己身側時,他都無法做到完全的相信,而是總是忍不住懷疑。

    他的信念不夠虔誠,這點確鑿無疑,哪怕是背誦了整篇法典也是如此。

    “所以,我才想要去神降之地,以這種去親近主……而現在,主就在我身側,這正是追隨祂道路,驅逐我心中困惑最好的機會。”

    此時,審判臺上,漫長的宣講即將結束。

    “……故而主賜予我們火,照亮黑暗,併為世間的萬物命名,立下守則,戒律與誓約。我們活在世上,並非是藉著主的恩典,乃是憑著主的道。”

    “恩典不常有,唯道義長存,主的愛藉著祂的道而施於世間,背道者便是捨棄了主的愛,拒絕了道義的路,他們行於歧路,步入邪途。”

    “等待這些行於歧路上的,唯有審判之主的懲戒。”

    以這一段話作為裁決前的結語,格洛主祭收回長稿,然後肅然地宣告道:“裁決開始!”

    然後,他便退下,開始進行裁決的流程。

    裁決罪人的順序隨機,不按輕重算。

    而第一位被壓上審判臺的,便是一位‘對家人施暴’的男性犯罪者。

    一位啟示級的神官站在臺前,而兩位騎士從臺下押送罪人來到臺上,而神官對三位主宣誓,自己的發言毫無虛假,乃是聖殿經過數次調查,詢問過所有證人後方才得到的‘神聖證言’,然後便開始陳述這位犯罪者的罪行。

    “此人酗酒,數次毆打妻子,數次企圖虐待孩子,鄰居企圖阻止時對鄰居出拳,聖堂騎士到來後依舊反抗,最終被眾人合力逮捕。”

    “教約有書:汝應當愛你的家人。不愛家人者,便無法愛其他人,這便背離了神的道。”

    宣判證言的神官,是一位夕光城本地的審判之主信徒,他很年輕,只有二十歲出頭,聲音很大,且充滿活力:“背道者博羅第一次觸犯戒律,道歉認錯,保證不再犯。”

    “第二次觸犯戒律,賠償懺悔,得到了家人原諒。”

    “今次,他第三次觸犯戒律,罪無可恕,故而聖堂宣判,剝奪其作為父親,丈夫的權利。他的妻子不必愛他,子女未來不必贍養。從今日開始,他每月都必須付錢給予他的妻子,孩子,用以賠償撫養。倘若他不工作,沒有錢財,那麼聖堂將會強制監督,令其勞役,由神殿負責撫養的費用。”

    “好!”

    聽見這判決後,登時,原本寂靜的廣場處,頓時響起了一聲整齊劃一的叫好聲——此時此刻,數萬人齊齊抬起手,他們全部都豎起大拇指,大聲呼喝道:“公義的道顯現了!”

    此乃表示贊同。

    所有前來旁觀這場宣判裁決的人,都是見證者,公證人,倘若他們覺得這次宣判有誤,就會提出異議,倘若覺得宣判公正,便會姣好贊同。換而言之,他們要為這場裁決負責。

    “好啊,事不過三,這種人的確要受到懲罰。”

    而同樣抬起手,豎起大拇指叫好的艾蒙,注意到了主也同樣抬起手,認真地叫好了一聲。

    對此,神官不禁為主的認可感到欣喜,然後將這話記了下來。

    事不過三,的確是主留下的戒律之一。人並非是神,也並非是完美的造物,犯錯常有,此乃常理。

    小錯道歉即可,造成了損失便賠償,而倘若觸犯法典,也不併非是沒有餘地,只要不是重罪,第一次的懲罰都會比較輕

    只有真正的不赦大罪,才會沒有任何餘地,哪怕是第一次做,一樣要受到絕對的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