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天神隱 作品

第三十三章 海戰用先行試做型燭晝2.0改 (9500,第一更,求月票~)

    元素歷,307年,7月7日,中樞聖堂。

    審判之主與火之主神戰後的第二日,‘二次審判’後的第一日。

    自七月開始之後,聖火大陸上的大事就一件接著一件。

    首先,就是最近愈發嚴重,波及整個大陸的各類天災。

    接連不斷的氣候異常導致的種種自然現象是如此繁多,即便各地神官全部動員起來救災,也不免有些偏遠村鎮等不到遠方的馳援。

    但令人驚異的是,無論這些村莊在最後有沒有對神祈禱,在最緊要的關頭,總是會突然有一陣狂風吹過,然後大雨就在雷光閃動間直接降下,宛如神蹟一般。

    其次,便是以審判之主名義匯聚,罪民隊伍的進軍。

    那些號稱審判出現錯誤,宣稱自己無罪的‘背道者們’匯聚在一起,他們堅信自己沒有背離神的道,要求在神的見證下進行一次真正公義的審判——他們在一位名為艾蒙的天選者神官帶領下,朝著中樞聖堂前進。

    不得不說,這一路前行如有神佑,沿途沒有半點阻礙不談,甚至所有想要阻攔他們的人都併入了這支隊伍。

    而最受人關注的,便是前日發生的神戰了。

    審判之主和火之主在天上交手,璀璨的神力之光照亮了夜空。別說是普通人,哪怕是尋常超凡者恐怕都看不出勝負,只能看見神力浩蕩,貫穿長空——唯獨只有神佑者這一級的存在,才能隱約看得出來神們之間的差距,並因此而震驚。

    至於最後發生的大事,也即是剛剛結束的第二次審判,則是意味深長。

    審判之主與火之主聯手組織了一場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審判,祂們組織了整個中樞聖堂所有的聖職者,同時進行上百場聽證,自述和結案。神力保證所有人的誠實,也可看透任何人的私心。

    一共一萬三千名罪人,以及更多陸陸續續匯聚而來的罪人,絕大部分都在這第二場宣判中,被確定為無罪。

    而另外一小部分中,有一些的確有罪,可卻判罰太重,是判刑者的失誤。當然,其中也有一部分人自覺自己無罪,可實際上有罪,還被判的輕了,他們將要接受更重的刑罰。

    而就在這一天,有關於革新與道德的道理,還有審判之主全新的教義,都被現出真身的神當眾講述,當審判之龍的虛影浮現在聖堂之上時,所有審判之主一系的神官都激動的無以復加,高呼神名。

    而如今,審判還在繼續,除卻第一日外,神並不會時常出手親自進行判罰,祂們將一切交給了神官和普通人,但一切都已經步入正軌。

    “讚美審判之主!讚美火之主!”

    如今的中樞聖堂街頭,時不時就能看見眾多熱淚盈眶的負罪者,他們如今洗刷了冤屈,終於恢復了自己的清白。這些人蒙受不白之冤十幾年,被家鄉鄙夷,被親友忽視,而如今,在獲得了中樞聖堂承認的誤判,以及由兩位神背書的虔誠後,他們終於能回到家鄉,取回自己的名聲,得到道歉了,

    現在,一切都得以平反……只是,這十幾年的時光,又應該如何彌補?

    但至少,日後不應當出現這些罪。

    【這份全新且公義的道,將傳承下去,交由你們執行——正是你們這些昔日負罪,如今又洗刷冤屈之人,為了避免日後世間重複你們的苦痛,我將贈予你們力量與權柄。】

    那時的神如此說道,審判之主傳下了他的雷霆之法以及狂嵐之法,這是給予所有遊蕩裁決官,所有審判之主一系的傳承,他們將會持有可以看穿咒怨惡念,察覺誠實與否的神術,這名為審判之眼的力量是神的權柄,但是如今,卻交由凡人使用。

    而且,自此之後,審判不再是一錘定音,一般來說,它要進行兩次審核。

    一般的罪行,將由三人神官組成的小型團隊主持,並根據之後要重新修訂的教約戒律,從個人,集體,道德三個方面進行判罰,決定有罪無罪。這一步驟不涉及審判之主。

    緊接著,便是由超過二十人的本地民眾代表發表各自的看法,同樣是從個人,集體,道德三方面進行探討,但只決定情節輕重,這同樣不涉及審判之主。

    但倘若判罰爭議過大,有異議,那麼無論是審判方亦或是被審判方,都可以對神殿直接提出要求,前去更大一級的神殿進行二次審判。

    而這一次,就可能會涉及審判之主了——假如無論是神官還是民眾代表,都無法從個人,集體和道德三方面裁定出結果的話,就只能請出審判之主進行裁決——而這一次,就只能少數服從多數,然後再將這一點記錄進新的教約律法中作為範例。

    當然,這基本不可能發生……因為倘若真的爭議那麼大的話,火之主估計就自己去看看情況了。

    而第一批嘗試這全新審判體系,並非是其他人,而是蘇晝個人空間中的那些海盜。

    其中,野豬號上的海盜,大部分都是輕罪處理,依照新律法,他們要作為神官隨行團的勞工,全世界各地救火救災,為自己曾經犯下的罪孽贖罪——而等到贖罪完成後,會在進行一次審核,決定是否恢復正常人權益,還是說作為觀察對象。

    但是,深潛者號中的船員,絕大部分都有罪,重罪。

    甚至,需要處以死刑。

    而其中真正的要點,毫無疑問便是海王亞爾伯。

    “……為了保證加入我們海盜團的人徹底斷絕不必要的希望,我們會對他們發佈一個入團的任務,也就是一條人命。”

    “只要上船,就必須殺一個人,畢竟,誰知道這些不是從小培養,中途加入的人,會不會是神殿的間諜?只有殺了人,他回到岸上後就必然會被審判之主審判,無法回去了。”

    “所以不僅僅是深潛者號,這也是絕大部分高等海賊團的規矩,只是有的沒有這麼直接,但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所有船員都身負重罪,只能呆在船上,與海盜團共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