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天神隱 作品

第二十六章 跨越四百年的重逢 (1w3,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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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

    也即是自我支配,憑藉自身意志而行動,併為對自身的所作所為而負責。

    與之相對的是律法。

    由他人約束,被告知不能做什麼,思想戴上鐐銬,卻還要歌頌起舞。

    所以,海之民憎恨律法,憎恨法典,憎恨教約。

    他們憎恨一切綁住了他們手腳,卻仍要他們去愛其他人的條例,建議和誓約。

    正因為如此,在每一個海之民幼童長大到可以理解自由和律法的時候,他們的父母都會將這一段話教育給他們,讓他們知曉,他們是為了美好的自由,抗拒醜惡的律法,所以才離開了大陸,來到海中。

    這就是海之民的真理。

    但是,對於那時仍是孩童的男孩來說,真理這種東西,似乎並非是什麼不可置疑的東西。

    ——‘必須’憎恨律法這件事本身,似乎也是一種不自由。

    “真正的自由,難道不是也可以選擇去遵守律法條例,也遵從教約法典嗎?”

    在一個炎熱的夏天,煩惱海中的一個普通海之民漁村中,這個有著純白色頭髮,深紫色龍瞳的男孩,有些困惑地質疑父母告知自己的‘真理’:“必須憎恨什麼東西……這樣好不自由啊!”

    “孽子!”

    而回應他的,便是父親暴躁的拳腳,那拳腳是如此重,簡直稱得上是冷血無情,如果不是母親拉住了父親,恐怕那時的男孩真的會被打的昏死過去。

    而在最後,滿口血腥,渾身青腫的他,聽見了父親怒氣未消的怒斥:“你不知道我們放棄了什麼,才能得到現在的自由!”

    自由……是這麼重要的東西嗎?

    那時的男孩,心中卻並沒有多少對自己傷勢的痛苦,也沒有多少對父親的憤怒。

    他只是仍然有著疑惑:“真的,這麼重要嗎?”

    如此思索了數年,在一天父親醉酒的晚上,長大了的男孩平靜的拿起尖刀,毫無猶豫地插入了對方的心口。

    “孽,孽子……你就這麼恨我!?”

    在劇痛中驚愕驚醒,臨死之前,男孩的父親怒瞪著自己的孩子,已經沒有多少力氣斥責怒罵的他抬起手,想要把插在自己心口的刀拔出來,但是這個動作還未完成,尖刀就被男孩用更大的力氣推動,齊根沒入胸中。

    “不,我不恨你。”

    而做完這一切後,男孩誠懇地回答道:“我只是覺得,我有可以殺人的自由,所以就想試驗一下,您只是離著比較近而已。”

    “現在看來,我的確有——自由的感覺真的很不錯。”

    “啊啊啊啊啊啊————”

    而聽見了丈夫的怒斥,從睡夢中驚醒的女人急忙過來查看,看見的就是這樣的一幕——而她下意識地尖叫,然後驚恐地注視著自己兒子隨意地將尖刀從自己丈夫胸口拔出,噴射而出的鮮血就像是噴泉,染紅了男孩雪白色的頭髮和臉頰:“白,白鯨,你這是在做什麼?!!”

    聽見母親的質疑,名為白鯨的男孩有些懊惱地轉過頭,源自審判之主的血脈,那深紫色的龍瞳中,閃動著某種莫名的火花。

    “媽媽,你太吵了。”

    他如此抱怨道,然後握著刀,朝著因為恐懼而跪倒在地的母親走去。

    自由的感覺……還挺不賴。

    當然,這一切只是名為白鯨的男孩,成長曆史中的一個小插曲。

    在很久之後,已經成長為男人的白鯨才明白,自己的父親昔日為什麼要堅持自由,以至於為了維護它,就連毆打自己兒子也毫無留手。

    很簡單——因為放棄一切,逃離大陸的他們,除卻自由之外,已經一無所有。

    而且頗為諷刺的是,當白鯨閱讀了許多書籍,乃至於眾多不同版本的聖堂教約後,他才發現,自己的確很討厭那些律法。

    換句話說,父親說的其實是對的——他們這些自由的海之民,的的確確就應該唾棄法律,唾棄那令人變得不完整的醜惡之物。

    法律這個東西,很大一部分,就是人們將自己個人的私權讓渡給教約和審判形成的條例。普通人無權殺人,無權復仇,倘若自己和自己家人被傷害了,既無法親自報復仇敵的家人,更不能報復他本人,而做出這一切後,律法給出的懲罰,甚至可能比仇敵給予自己的傷害還要少。

    但倘若這樣說的話,那麼假如律法允許受害者可以對仇敵和犯罪者進行合理的懲戒。

    這樣,就能被稱之為自由嗎?

    不。

    白鯨並不這麼認為。

    因為那並不叫做自由,而叫做同態復仇的公平。

    真正的自由……應該是無需任何邏輯,無論有沒有人對自己做任何事,無論自己對其他人有沒有任何企圖,都可以隨心所欲的對其他人做任何事。

    上一刻,人們可以開開心心地聊天,宛如知己,但也能在下一刻割開對方的喉嚨,享受對方血沫溢出喉管時的美麗景色,傾聽那宛如歌唱一般的‘呵呵’聲——這才是自由。

    被敵人用殘忍的手段殺死了父母,但是受害者卻毫不在意,不僅邀請對方一齊喝酒,一齊玩耍,甚至開心的請他吃宴席,沒有半點仇恨——這才是自由。

    在大家都在認真研讀知識的情況下,不僅不讀書,還要干擾其他人讀書,撕碎其他人的紙筆,嘲笑其他人的努力——這才是自由。

    在所有其他海之民重複著劫掠以及被劫掠的輪迴,所有人都在海上肆意互相殺害,在暴風雨中高歌,然後肆無忌憚地各地打劫,並在海島上和劫掠來的女人玩無遮大會的情況下,獨自一人認真地研讀歷史書籍和古代典籍,豐富自己的學識——這毫無疑問也是自由。

    所謂的自由,就是可以不受拘束地做任何事。

    所謂的自由,就是可以心甘情願的接受束縛。

    自由並非美好,它當然可以是醜惡的。自由可以是肆無忌憚,但也可以是嚴格自律的。

    選擇美好的是自由,選擇醜惡的也是自由,只有全部都承認,才能算得上是健全的自由人。

    至於他自不自由?

    白鯨當然是一個自由的人。

    在所有海之民肆意妄為的時候,他們教導年輕的男孩,只有違背更多的律法,更多的肆意享樂,劫掠殺戮,只有這樣,才能稱之為自由——但是白鯨卻向他們展示了,什麼才是比肆意享樂的更加自由的自由,那就是在可以享樂的時候,自主地地選擇認真鑽研超凡之力,然後開始他那一天超過二十小時的修行。

    實際上,在絕大部分海盜就連文字都不認識的時候,白鯨已經通讀整個世界三百多年來所有教約法典,各式各樣的超凡知識典籍,成為了一名真正博學的海中學者。

    在絕大部分海盜就連字都不認識的時候,這個男人已經將四百年來所有的教約法典,所有被廣而告之普及的典籍和修行書籍全部都銘記於心,除此之外,他還收集到了百年前叛亂時,那一批叛逃神職人員撰寫的最珍貴的文獻。

    他花費了漫長的時間去自我磨礪,自我學習,自我成長,最終,在三十歲之前,便超越了整個七海中所有自以為自由的海盜,成為了海王。

    然後,又從海王,變成海皇。

    不過……哪怕是成為了縱橫七海的大海盜,成為了威震八方的海中皇者,這稱得上是自由嗎?

    完成了這一切堪稱不可思議成就的男人,心中仍有這樣的困惑,仍然有什麼野獸在嘶吼。

    不——這樣仍然不夠自由!

    哪怕是海皇,也不過就是能在海中肆意妄為而已,而在陸地上,還有幾十名神佑者,還有三位真神——他們的存在,讓眾多海皇海王沒有辦法自由地上岸燒殺搶掠,沒有辦法上岸研讀書籍。

    “不夠,遠遠不夠,我的上方仍然有人,仍然有神。”

    即便是成為了海皇,白鯨覺得自己仍然不夠自由。

    但是,這樣令人焦躁難耐的日子,終將要結束

    在一個來自其他世界的存在的建議和要求下,海盜們花費漫長的時間,最終在古老平靜的冥思海內,尋覓到了登神的線索。

    而白鯨也找到了,通向此世真正自由的鑰匙。

    ——只要成為神,就再也無人可以約束我。

    無論是教約,法典,裁決,審判,一切的一切。

    沒有人可以妨礙人的隨心所欲,沒有人可以阻止人的突發奇想,無人可以妨礙人去殺人,無人可以拒絕人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