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夢蝦 作品

第四百四十一章 劉傑輝

    別的不說,比如這個線人費。

    原本根據警隊的規矩,每年總部的財政都調撥一部分到各警署,作為線人費專用資金。

    但是警隊拿線人費的規矩又非常難搞,還需要線人親自來警署簽字才作數。

    造成了下層警員想要發展線人,要不就自掏腰包,要不就威逼,根本用不了利誘這個辦法。

    畢竟手裡沒錢嘛,甚至導致了一部分警員為了有線人,自己又不出錢,在威脅對方不了的情況下。

    他們乾脆放任對方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對他們這些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那麼警隊成立這麼多年,線人費也不是一個新的財務支出,為什麼這麼多年下來,規則卻根本沒有變過呢。

    是因為警隊沒有正義的警員彙報嗎?是因為從底層升上去的警官在升官後就忘記自己以前發展線人時忘記這件事嗎?

    當然都不是的。

    之所以說是隻是下層警員遇到這些困難,要素就落在這個下層上面。

    張品就在很早以前發現這個現象了,還是李修賢當著他面一頓操作,給他醍醐灌頂的。

    而回到警隊以後,他發現一個有意思也普遍都默認的事情。

    那就是一些事情,雖然規定是這麼規定的,但是隻要有長官簽字,提交上去的報告哪怕有所瑕疵,卻也不會有人追究。

    線人費就是這樣一個事情。

    比如反黑和重案這種辦案子非常吃線人費的部門。

    基本上只要部門長官簽字了,那麼哪怕他們之處的線人費有了收穫。

    對案子有幫助,金額又沒有超過一定額度,只要長官簽字,上面就一定會批准。

    也就是說,其實這筆錢,只要長官簽字,肯定是會落下來的。

    於是事情就很清楚了,對一部分長官來說,線人費不線人費的其實不重要,反正辦案子的不是他自己。

    如果手下能在不支取這筆錢的情況下把案子破了,那麼最後這筆錢會落在誰口袋裡呢。

    而且還有就是,一部分長官哪怕自己不要這筆錢,一個部門那麼多人,他也會選擇把經費分配給幾個自己看重的人,也就是親信手上。

    這樣不僅有了給自己做事的手下,收買了人心,案子的事情也沒有耽擱。

    而劉傑輝接管了灣仔警署行政部門以後,在李修賢一次線人費的申請中,就發現了這個問題。

    他第一個找的是署長,然後署長把他罵了出來。

    他又找上了張品,這也是張品第一次欣賞對方。

    本著對對方的欣賞,他雖然沒有在同意在文件上簽字,卻還是幫對方提交了上去。

    現在交上去一年了,上面......什麼反饋都沒有。

    開玩笑,這個條例都運行這麼多年了,一個督察的提議重要嗎?

    劉傑輝不是第一個發現這個問題,並且提出要解決這個問題的人。

    但是同樣的,他也不可能是最後一個發現這個問題,同樣提出要解決這個問題的人。

    至少目前還不是。

    聽到張品這麼說,劉傑輝站在原地,既沒有拿文件走人,卻也沒有再開口。

    “你自己是什麼想法,可以說說?”

    閒著也是閒著,剛好也讓一直盯著電腦的眼睛休息一下。

    於是張品便開口詢問對方。

    “我,我沒有出過一線。”

    聽到張品問話,劉傑輝先是一愣,然後就有些意動,只是他說話還是很謹慎。

    “反正這件事我做不了決定,閒聊一下唄,當預演。”

    “我其實也覺得紀sir做的決定衝動了一些。

    我看過資料,他對王寶的起訴,基本都沒有切實證據。

    唯一一件襲擊警務人員,也很難成立,因為當時包括他們在內,都是沒有正常執法的。

    而且就我所知,紀sir當時在現場,還讓一個古惑仔赤腳踩在碎玻璃上。

    我懷疑現在內務科已經收到律師對紀sir的投訴了。

    現場那麼多人看著,如果他再繼續揪著王寶的事情不放的話,怕是自己更不好脫身。”

    劉傑輝一開口,頓時就變得滔滔不絕,顯然這件事他早就有所思考。

    “那你的意思是,傾向於和陸明華一樣,就這麼放了王寶,當無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