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本尊 作品

第四百零四章暴打許大茂

    何雨柱這個時候倒也沒有說別的,而是直接提出來自己的條件說:“既然太公都那麼說了,這個事情我當然會相信。

    但是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那就是說我要許大茂這小子跟我走。”

    太公聽到這些話以後,好像看白痴一樣看了兩眼何雨柱,然後有些感慨的說:“你小子厚道呀,難道你跑到太公我這裡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人給我領走了,這事到時候你們死不承認,我們能夠怎麼辦呀?

    現在他被我們捆這個那是有道理的,被我們堵在床上了,所以我們可以有理由把他捆上。

    只是說道路不好走,暫時沒有報警,  以後報不報的就難說了。

    但是我一旦把他給放走了,  到時候你們來個死不認賬,  這事兒誰說的清楚呀?”

    太公可不是一般人,不容易糊弄。

    何雨柱馬上就解釋說:“太公你不能那麼說你說的這些條件吧,對不對?

    你看一看你要求賠償的這些東西,它可不是簡單的能夠得到的。

    許大茂這傢伙呢,家裡面有點錢,他爹也是有不少的錢的,就他這一個兒子,所以說你們要的這些東西對於普通的工人來講是不容易弄到的,但是對於許大茂來講,那就比較容易弄到了。

    他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聲,保全自己的工作,也肯定會低頭認下這些東西的。

    我敢肯定這些東西難不住他,還有就是說我和許大茂我們可是死對頭,雖然在這次小組中算是我的手下,但是我和許大茂是一個四合院裡面的,我們是從小長大的,我們從小死對頭,  互相看不順眼的那種。

    他有機會肯定會忍不住在背後捅我刀子,  我要是有機會的話肯定也不會放過他。

    反正呢我們兩個就是屬於有他沒我的這種關係。

    所以我沒有必要為他打掩護,  這一次之所以我要幫他,那是因為這個小組現在不管怎麼說我是副組長,在組長沒有來之前,我就必須出頭來處理這個事情。

    要不然的話關係到軋鋼廠的面子傳出去的話也好說不好聽對不對?

    至於說冉家村這事情,傳出去的話也好說不好聽,對不對?

    而且太公你也不用懷疑,我是不是說謊了,我呢和任秋葉他是同學,我們是紅旗夜校的同學,而且我和冉老師,我們也是關係非常不錯的朋友,就差見家長的那種。

    也知道我和許大茂我們兩個是死對頭,我沒有必要為他打掩護,我把他帶走,那就是因為這些東西我必須讓他親自去弄呀。

    你不可能說300斤的出來你給我親自出馬給他搞到手吧,我憑什麼幫幫他呀?我們就是一個工廠的而已,我能夠把他帶出去讓他去籌集這些東西已經不錯了。

    至於說你說的我忽悠你回頭,你讓許大茂寫個認罪書不就行了,讓他簽字畫押,有了他簽字畫押的這個認罪書的話,  那你就可以拿住他的把柄,如果他不給這些東西的話,直接的把這個認罪書捅到軋鋼廠和派出所裡面去,到時候是其他帽子這傢伙也是吃不了兜著走。

    所以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你可以完全的放心,你根本不用擔心我會忽悠你們也不用擔心。

    因為我會幫助許大茂。”

    太公聽到這裡愣了一下,然後若有所思的說:“小葉子的朋友嗎?好像沒有聽說過呀,這小丫頭還和太公小心眼呀,也是他們父女兩個都是那種沒有把事情辦成之前不喜歡張揚的人。

    當然現在看起來,這兩個人呢都是比較善於隱藏自己的,也許你說的是真的也不一定。

    不過呢,有一點你說的沒有錯,你把許大茂給帶走了,他寫的這類認罪書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呢,他走了你不能走。

    我們都是農村人,不說完全相信,但是也不能說一點都不相信,許大茂可以走讓他去弄東西。

    但是你得留下,她要是沒有把這些東西給弄回來的話,我拿你問話。你小子那也別給我說那些有的沒的。

    但是我們農村,講究的就是到你口袋裡面的東西才是你的,所以認認真真,你們得留個證人對不對?

    這玩意兒到時候你們全走了,我向父老鄉親也不好交代。”

    何雨柱沒有想到泰公會那麼說,琢磨了一下才討價還價說:“太公,你既然說要留下一個證人,那也不是不可以,對不對?

    我得必須把許大茂給帶走一下,我不能夠留下,再說了我就算是敢留下,那你們敢要嗎?

    我好歹也是幹部的身份,你們把許大茂給綁了,那是屬於非法拘禁的,就算他犯了罪,但是那也是有警察把他給抓起來才對。

    你們私下裡面把他抓起來確實也是不對。

    當然了,他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工人,而且犯錯在先被你們抓起來或者是打一頓什麼的,這個都是無所謂了。

    反正他犯錯了捱打也不多。

    但是我是一個國家幹部呀,我好歹也是國家幹部軋鋼廠的副主任,你們非法的留下一個工人和非法的留下一個國家幹部,這其中的待遇可是不一樣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