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開拓者的喬丹法則

    時代在進步,規則也在發展。

    從亞當-肖華上任伊始,nba就在不停的修改規則,鼓勵進攻,體毛哨更是層出不窮。

    因此在幾乎所有人的認知中,現在的nba,得分是越來越容易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十年前的nba,也就是06-07賽季,30支nba球隊中,場均得分超過100分的球隊,只有9支,場均得分超過110分的球隊,更是僅有提倡7秒進攻的菲尼克斯太陽這一支獨苗。

    而在上賽季,在所有的30支nba球隊中,也僅有獨行俠這一支球隊的得分不足100分了。

    兩支球隊同時得分不過百的比賽,已經非常稀少了。

    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單場砍下50+的球員,也越來越多了。

    單場50+出現的次數,也越來越頻繁了。

    德文-布克在上賽季對著凱爾特人的比賽中,更是破天荒的砍下了70分。

    而在這種風潮之下,單場50+似乎也越來越不值錢了。

    甚至還有人說什麼,讓我一場比賽出手50次,我也能砍下60分的言論。

    不過連續砍下50+的次數,依舊非常的稀少。

    甚至上一次出現連續50+的時候,還要追述到十個賽季之前。

    因為單場50+,和連續50+,兩者所需要的難度,根本就不在一個層面上。

    nba不止有投籃,還有防守,有跑位,有對抗,所有的一切,都在不停的消耗著你的體能。

    大部分nba球員,一場比賽出手個30次,基本就已經達到體能極限,甚至連胳膊都抬不起來了。

    也僅有極少數的體能怪,擁有一場比賽出手40次的體能。

    很多時候,制約一個球員得分的,並不是來自對手的防守,而是源自自己的體能。

    體能充沛的上半場龍精虎猛,體能不足的下半場,划水隱身的球員並不在少數。

    大部分球員,在猛然爆發之後,都會進入賢者時刻。

    比如德文-布克那場70分過後,緊接著就是一場17中7,甚至還輪休了一場比賽,才勉強恢復過來。

    因此,在丁偉連續四場比賽都砍下50+之後,不止nba,整個美國的體育界,都像遭到了核彈攻擊一樣,炸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