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狗頭鍘伺候

    開封府官廨外,已經圍滿了看熱鬧的群眾。

    他們見曹斌被押進開封府大堂,頓時興奮起來。

    “曹斌要完了!”

    “他活該,這草包不學無術,仗著祖上功勳,整日花天酒地,欺男霸女,這次終於犯到了包大人手上!”

    ......

    曹斌見三口鋥明刷亮的鍘刀擺在堂前,頓時腿都軟了。

    “威武!”

    兩旁的站班衙役齊聲敲動水火棍,將個大堂震懾地雅雀無聲。

    明鏡高懸牌匾之下,端坐一位面色漆黑,額生月牙,滿是冷肅的官員。

    包拯,包青天!

    見到此人,曹斌腦子裡瞬間出現了這個名字。

    若是後世,恐怕他會趕上前去,讓包拯給自己籤個名字,好生崇拜。

    可眼下這種情況,他卻只覺得頭皮發麻,這分明是自己的催命閻羅啊。

    就是不知道,自己會用虎頭鍘,還是狗頭鍘。

    包拯拍下驚堂木,冷喝道:

    “下方人犯可是曹斌?”

    曹斌被這中氣十足的冷喝嚇得一哆嗦,忙跪倒在地:

    “草民曹斌拜見包大人。”

    此時,他可不敢弄點么蛾子出來,而且他還沒有正式繼承爵位,正好可以扮弱。

    包青天面前,權貴可不佔優勢。

    包拯見曹斌老老實實,微微點了點頭說道:

    “二月初二,前日龍津橋夜市中,你強搶民女,指使家丁打死該女未婚夫,你可承認?”

    曹斌聞言,腦子嗡嗡作響,忙喊道:

    “冤枉啊,包大人,我沒有打死人命!”

    此時,他雖然滿腦子恐懼,但也不願意放棄剛剛掙回的小命。

    就算要死,也要掙扎掙扎。

    包拯見他喊冤,面色威嚴道:“公堂之上休得喧譁,來人啊,讓他看看證人證詞。”

    曹斌拿到卷宗之後,連忙翻看起來。

    這案子極為簡單。

    就是曹斌見色起意,在夜市遊逛之時,看到一個美女後起了歹心,想要邀請人家看燈論詩。

    美女的未婚夫從中阻攔,被曹斌家丁爛打了一頓,抬回家後不久,就咳血而亡了。

    這其中有旁觀者的證詞,還有忠靖候府家丁的證詞,最重要的問題是,被搶的美女也是在曹斌家中救出。

    此時曹斌的腦子一片混亂,前身的記憶都在告訴他證詞不假。

    他一不是刑偵人員,二不是推理迷,一時之間,哪裡能夠找出辯解之詞?

    只是,這案子太冤了啊。

    這分明是前身犯下的罪過,自己才剛剛穿越啊。

    但他卻沒有辦法訴說,若是真的說出來,不說別人不信,恐怕還會把他當作奪舍的妖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