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三百七十四章 再現三千被告!


  在所有的刑事罪名中……

  毫無疑問。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刑罰上限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不過……

  這些年來。

  法學界一直有個不同的觀點,認為應當取消對拐賣人口的最高刑死刑。

  將其最高刑降低到無期徒刑。

  理由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是如果最高刑可判處死刑,等於斷絕了犯罪分子的所有後路,犯罪分子難免破罐子破摔,自暴自棄。

  做出更多危害他人和社會的事情。

  違背了用刑罰穩定社會的初衷。

  二是因為在刑法分類中,拐賣婦女、兒童罪,其他同類同級罪名的最高刑期只是無期徒刑。

  如果單獨將其列出……

  違背了立法的嚴謹性。

  且拐賣人口屬於雙向犯罪。

  即實施拐賣行為的人販子,以及購買人口的買主,雙方都構成了犯罪。

  但在判刑上。

  法律規定人販子最高可判處死刑,而購買者最高只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通常來說。

  所有的雙向犯罪,都應當判處相當的刑期。

  比如受賄罪和行賄罪。

  但在拐賣人口罪的立法規定上,卻存在明顯的不合理。

  三是因為拐賣婦女、兒童這些行為,一定程度上穩定了社會。

  促進了國家整體穩定。

  在某些偏僻山區。

  因為不孕不育或者娶不起老婆,通常會採取非常手段。

  比如說向人販子購買一個老婆或者兒子。

  在某種程度上,拐賣人口的行為的確使得社會穩定了不少,防止了諸多暴力事件的產生。

  且這種行為在越落後的地區發生的越頻繁。

  若是一棒子打死……

  將導致許多貧困地區的家庭失去延續的希望,產生諸多悲劇。

  沒錯。

  這些都是專家提出來的幾個著名理由,並且得到了一大批法學者的擁護。

  “就純放屁!這些專家估計兒子沒被拐賣過,拐賣人口的不判處死刑還留著過年?”

  “我一個信佛的人,都覺得該判死刑。”

  “樂山那邊有坐大佛,真該讓位置了,讓那些專家去坐。”

  “雖然專家的言論很可氣,但我怎麼感覺還是有點道理呢?”

  “的確有道理,那些購買人口的買主就該跟人販子一樣,都判處死刑!”

  “我作為一個法學生,都沒看到過幾個買主被判刑的案例。”

  “……”

  論壇裡。

  許多大佬科普出了法學界的觀點,頓時引起了眾怒。

  即使是普通人。

  也無法接受廢除人販子的最高死刑限制。

  如果說哪個犯罪行為最讓人痛恨,那無疑就是人販子了。

  若不是現代刑罰已經廢除了凌遲和連坐……

  他們都想要給人販子安排上。

  ……

  與此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