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三百四十五章 開庭舉證

「但卻被下游的齊亮磊、張春花等人強行拿走。」

「我方老人在得知情況後,曾主動向七人進行協商,希望起能夠歸還這些魚,可七人態度惡劣,始終聲稱不還......」

在陳述事實這個階段。

秦牧沒有任何添油加醋,而是如實的將事情原委講述了一遍。

當時的現場......

還有許多圍觀群眾,都可以證實他所言的真實性。

齊亮磊七人根本沒有還魚的任何打算,即便民警來了,他們也一直拒不歸還。

「對方的行為,非法侵佔我們的個人財產,且拒不歸還,構成了侵佔罪,因此我方懇請法院就齊亮磊七人的犯罪行為進行依法判處,判處齊亮磊有期徒刑六個月,判處......」

緊接著。

在量刑建議上,秦牧給出了一個比較合理的區間。

這個量刑......

其實並不重,他也沒有特意給對方加重罪名。

一切......

都是齊亮磊七人自找的。

實際上。

他們要是老老實實還魚的話,他也不會追著他們窮追猛打。

「被告方,對於原告方律師剛才所說,你們有什麼要辯述的嗎?」周全民聽完秦牧的闡述,再次看向了齊亮磊七人。

齊亮磊七人對視了一眼。

從未經過如此陣仗的他們,只能求助的看向了律師苗航。

「咳咳,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在這裡我要闡述清楚一點的是,這些魚固然是原告方的,但並非是意外流落到晉河中的,而是他們故意放生的。」

苗航深吸了一口氣,按照原定的計劃答辯道:「我方認為,這些魚應當屬於遺棄物,而非遺失物。」

「在物權上,這些魚並非任何個人所有。」

「因此,我方當事人獲取了魚之後,沒有歸還的行為是合理且合法的,並不屬於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請法院查明事實,還我方當事人一個公道。」

說完該有的答辯後。

他便退回了自己的坐位上。而周全民聞言,微微蹙眉。

略作總結後。

開口道:「關於本案,雙方的爭論焦點在於是否屬於遺失物,接下來本案將圍繞此點進行審理展開。」

在開庭前,他就詳細瞭解過這起案子。

畢竟......

晉城現在的刑事案子越來越少,他專門審理刑事犯罪的審判長已經閒好久了。

在這個案子裡。

秦牧雖然描述中,說的是無意中讓魚跑了。

但......

李衛國所換水的區域,屬於放生點附近。

這一點尤其可疑。

如果李衛國真是放生的話,那案情就截然不同了。

法律是講究邏輯的。

每個細節之處,都需要仔細推敲,才能確定。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請雙方提交相應證據,證明各自主張。」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氣,看向雙方。

這屬於刑事自訴案子。

沒有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介入。

所有證據都需要各方

出示。

「審判長,這裡是當時圍觀群眾所拍攝戲下的圖片以及視頻。」

原告席旁邊。

秦牧立即站起身,出示了一系列的證據:「這些可以證明,對方當時從晉河裡捕撈到了數桶魚,並且將其帶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