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三百一十章 學以致用第一步!

    當時在評論區裡,對周小清進行過嘲諷和指責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門。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後,將其拷走。

    這些人的反應……

    也都大同小異。

    都是一臉懵逼,完全沒搞明白是怎麼回事。

    就這麼稀裡糊塗的被帶走了。

    直到……

    數日後。

    這群人被帶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審訊。

    審訊的過程中。

    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覺得自己的行為根本構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們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網上說了一句話,怎麼就成犯罪了?」

    「這年頭,就算抓人也要講究法律吧?我在現實中罵人都沒事,網上罵人就犯罪了?」

    「那個人捐一塊錢,本來就該罵啊,我一個送外賣的,都捐了一百塊,你們也不能因為對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說了,自殺是她自己乾的,才說了她幾句而已,這都承受不了,以後怎麼走入社會?」

    「這隻能怪那個小女孩心理素質不行吧?難不成她跳樓了,還要我來買單?」

    「……」

    審訊期間。

    每個人的臉上,就差寫著「竇娥冤」三個字了。

    至於小女孩跳樓輕生這件事……

    很少有人去關心後續情況怎麼樣了,更沒有所謂的愧疚和自責。

    現在的他們……

    只關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來會怎麼樣。

    無論民警如何向他們講解刑法,他們依舊不肯相信自己的行為構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請律師來和他們溝通。

    然而……

    當律師到來之後,詳細跟他們講明瞭其中法條,並且告訴了他們尋釁滋事罪可能迎來的後果。

    因他們的行為,和周小清的跳樓輕生,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

    若非他們的在網絡上出言尋釁滋事,加以辱罵、引導,周小清也不會生出跳樓的想法。

    而根據相關刑法。

    尋釁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傷,將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

    他們這些人裡面,最先發起「滋事行為」,且發揮了重要作用的,構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處五年以上!

    而那些從屬人員,作為「滋事行為」的參與者同樣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量刑區間,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的……

    將視他們在本次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時間。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終於慌了起來。

    這一次。

    代價,似乎距離他們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區。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飯如往常一般出門。

    準備前往醫院。

    看望住院治療的女兒。

    原本。

    兩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鬱。

    好在這幾天,好消息傳來,警方通知他們,說是已經抓住了那幾百個參與了該事件的人。

    現在正在走審訊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會開庭審理此案,給他們一個交待。

    知道這個消息後。

    兩人不禁喜極而

    泣,激動不已。

    女兒跳樓,至今昏迷不醒,對他們的確有不小的打擊。

    但這個打擊卻不是最大的。

    他們最氣的……

    是這些噴他們女兒,導致他們女兒輕生跳樓的「陌生人」。

    仗著網絡的阻隔,這些人在網絡上無法無天。

    偏偏他們還無可奈何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