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二百零八章 現場算刑,十五年刑期

    而非法拘禁的量刑……

    情節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則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司法解釋中。

    需要有人重傷或者死亡,才構成情節嚴重。

    所以。

    持刀男子的這項行為,大概率判處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第三,你剛才多次恐嚇、威脅、侮辱醫務工作人員,還構成了侮辱罪。”

    秦牧望著持刀男子,接著分析。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原本。

    一般的侮辱、謾罵等行為,都不構成侮辱罪。

    平時的口角之爭,實在是太正常了。

    可是持刀男子……

    在公眾場合,公開侮辱,直接將事件的性質,提升了一個檔次。

    “公然”,是侮辱罪定罪的一個重要依據。

    這次的事件。

    發生在醫院大廳,屬於公眾場所。

    加上湊熱鬧的人,加起來有上百人。

    在多人“見證”的情況下,持刀男子多次對醫院展開言語攻擊,對醫生進行人格侮辱。

    都足以構成侮辱罪。

    不過……

    侮辱罪屬於自訴案件。

    告訴的才處理。

    如果院方及醫生覺得這不是侮辱,沒有提出的話,便不構成此罪。

    “第四,你手上這把刀……比一般的水果刀還要大一些,應該屬於管制刀具了。”

    說到這裡。

    秦牧指了指持刀男子手中的刀,神態從容的說道:“手持管制刀具,進入公眾場合,構成了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名……

    其實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曾經遇到的那個外賣小哥,就是因為這個罪進去的。

    只不過那個外賣小哥是因為吐痰。

    而持刀男子是因為持械。

    刑法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具備危及公共安全行為的,便構成此罪。

    這個罪名屬於行為犯。

    即不需要有嚴重後果。

    只要存在該行為,便構成該罪名。

    持刀男子就算沒有行兇,但持刀進入鬧事,也依舊構成了該罪。

    按照刑法,情節一般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

    這個維權的年輕人,拿著這把刀,在公眾場所多次和保安進行抗爭。

    威脅醫務人員以及其他人。

    屬於情節嚴重。

    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綜合目前的傷亡情況來看,至少能達到六年有期徒刑。

    “第五,你數次要求退款,索要財物,若是經查醫院的治療過程沒有疏忽和過錯,你還將承擔敲詐勒索罪。”

    醫院大廳裡。

    秦牧的聲音,接著響起。

    又當著持刀男子,以及眾人的面,將敲詐勒索罪分析了一遍。

    “敲詐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行要挾、逼迫的方式,強行索要財物的行為。”

    “你這次索要的是兩萬元,金額屬於數額較大,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

    主要也是依據金額的多少。

    三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十萬元以上,將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綜上所述,如果五個罪名都構成的話,你將被判處十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最後。

    秦牧看著不斷冒冷汗的持刀男子,“熱心”的幫忙計算出了刑期。

    尋釁滋事罪三年。

    非法拘禁罪三年。

    侮辱罪一年。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六年。

    敲詐勒索罪兩年。

    而且。

    最牛逼的是,這些罪名都是單獨存在的,不存在吸收的問題。

    聚眾尋釁滋事是一個獨立罪名。

    堵門,又是一個獨立罪名。

    侮辱醫務人員,事件過程中單獨存在,同樣是獨立罪名。

    持刀以及敲詐勒索……

    都和其他罪名沒有必然聯繫,不存在從一重罪判處的問題。

    因此。

    五項罪名如果都存在,他最高將享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套餐。

    “你……你你唬我的吧?”

    持刀男子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色厲內荏的說道。

    秦牧聳了聳肩。

    沒有說話。

    可這副表情,卻讓持刀男子更為發虛。

    秦牧剛才這些對刑法解釋……

    他雖然沒聽過,但似乎極為專業。

    深入淺出。

    將他乾的事,和刑法中的罪名聯繫了起來。

    即便他沒什麼文化,也能聽明白。

    那就是……

    他把該犯的,不該犯的,都犯了一個遍。

    最後加起來的刑期,居然達到了令人髮指的十五年!

    ……

    醫院大廳。

    在秦牧講述完畢之後。

    場面再次變得寂靜。

    原本熱鬧的吃瓜群眾們,也停止了討論。

    似乎在消化“十五年刑期”這個勁爆的內容。

    而醫院的院長於高同樣是滿臉震驚。

    茫然看著秦牧。

    他距離秦牧並不遠,加上秦牧的聲音中氣十足,他聽得很清楚。

    因此更為震驚。

    有些不敢相信。

    即便是他,也沒想到持刀男子的醫鬧行為,居然涉嫌了這麼多條罪名。

    他之所以不報警。

    是為了保全醫院的聲譽,防止事情鬧大。

    在他固有思想裡。

    醫鬧事件,警方大部分都是和稀泥,讓雙方自己解決。

    他遇到的醫鬧,便是如此。

    就從沒遇到這種一鬧十五年的事件。

    “這事……是真的還是假的?”

    他嚥了咽口水,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而他的身邊。

    那個主治醫生偷瞄了一眼秦牧,壓低著聲音說道:“應該是真的,那個人……我好像見過。”

    “你認識?”

    於高神情微動,問道。

    主治醫生苦笑了一聲:“我哪裡敢認識他,就是在晉城的新聞裡看到過,他好像是叫秦牧……之前三千人淪為被告的案子,就是他起訴的。”

    他本來不是很肯定。

    可當秦牧如數家珍的說完這些法條刑期,他便反應了過來。

    這人……

    像極了秦牧。

    “秦牧?那是誰?很有名嗎?”

    於高皺了皺眉頭,忍不住反問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