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訴你們,我侄子是大律師

    她這一句話。

    瞬間把秦牧在內的九個車主給引爆了,再次破了防。

    “破車?”

    秦牧等九人冷冷盯著白水蓉,已經在即將爆發的邊緣了。

    他們同處一個小區。

    更住在一棟樓裡。

    平日裡。

    就曾聽說過28樓有一個寵孫狂魔。

    平時踢球、按電梯也就算了。

    現在直接將他們的車劃成了這樣。

    最可氣的莫過於白水蓉的態度了。

    事情發生後,居還反過來怪他們沒有寬容大度之心。

    這特麼是寬容大度的事?

    敢情尊老愛幼,就要自己白白吃虧?

    “今天你要是不賠錢,就別想走了!”

    “報修的錢,你賴不了,我們不會訛你,但你該賠的,一分都不能少!”

    “破車?我這車全款六十萬,你跟我說是破車?”

    “小孩怎麼了?小孩犯了錯,難道就不用賠錢嗎?我活這麼大,頭一次聽說小孩能無法無天了!”

    “……”

    眾人神色不善,圍繞著白水蓉。

    氣氛頓時變得劍拔弩張了起來。

    “等等!”

    何必民嚥了咽口水,連忙站在了雙方中間。

    當起了和事老。

    看著秦牧九人,勸說道:“大家先不要急,都是鄰居,有話好商量,不要激動。”

    然而……

    白水蓉卻不領情,冷哼道:“我和他們沒什麼好商量的!讓他們讓開,都十點多了,我要回家睡覺了!”

    說完。

    她直接插縫而過,打算離開物業中心。

    完全沒有配合賠償的想法。

    損壞東西的是她孫子,她聽人說過,小孩沒有民事能力。

    就算造成了什麼損害,小孩也不用賠償。

    她這次前來……

    主要是看在物業和鄰居的面子上,打算象徵性賠償個幾千。

    可對方卻開口要七八十萬!

    她絕不會當這個冤大頭。

    “讓開!”

    見還有人阻攔自己,白水蓉沉著臉呵斥道。

    態度蠻橫。

    根本不像是理虧的一方。

    “今天不賠錢,你就別走了!”

    其中一個車主,脾氣也上來了,擋在了白水蓉面前。

    寸步不讓。

    “你敢!”

    白水蓉更是怒不可遏,執意要走。

    雙方眼看著要打了起來。

    何必民見狀,再次擋在兩人中間。

    繼續硬著頭皮勸說道:“大家都不要激動,都是鄰居,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嘛。”

    “人家也沒說不賠錢,等報修明細下來了,該賠的肯定還是會賠……”

    但他話音未落。

    就被白水蓉給打斷了:“你閉嘴!”

    “賠什麼賠?這事雖然是我孫子乾的,但他還只是個孩子,什麼也不懂!”

    “在法律上,連民事責任都沒有,他根本不用賠錢!”

    “反而是你們物業,我們每個月都繳納了物業費,你們有義務保障我們每個業主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可結果呢?”

    “我孫子進入地下室玩,你們居然沒有發現,也沒有阻止,才讓他犯下了這種錯,該賠錢的是你們才對!”

    “這件事,全是你們物業的責任,要賠錢,你們找他!”

    白水蓉張口就來,對著何必民一頓怒噴。

    直接給何必民噴懵逼了。

    他站在原地。

    被氣得臉色鐵青。

    完全沒想通白水蓉的邏輯。

    敢情她孫子犯了錯……

    怪在了他們物業的身上?

    這七八十萬,要他們物業來賠償?

    “找……物業?”

    其他受損車主也被白水蓉的驚人邏輯給震住了,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而趁此機會。

    白水蓉冷哼了一聲。

    直接繞行,離開了物業中心,揚長而去。

    只留下了滿臉懵逼的眾人。

    “這……這這個……秦先生,您也看到了,不是我們物業不作為,實在是她太蠻不講理了啊。”

    半晌後。

    何必民回過神,看向了秦牧。

    苦笑了一聲。

    滿臉的無奈。

    同時還帶著幾分擔憂。

    擔心秦牧一怒之下,遷怒了他們物業。

    秦牧嘴角抽了抽。

    安慰道:“你也別太擔心了,雖然物業的確要承擔一些責任,不過這段時間你們表現得不錯,不用承擔太多責任。”

    “什麼?我們真要承擔責任?”

    何必民聽完秦牧的話,再次被嚇得不輕。

    就連一旁其他的八個車主,也紛紛看向了秦牧。

    露出了不解之色。

    秦牧點了點頭,耐心解釋道:“當然有你們的責任,根據《民法典》和《物權法》,損失發生所在地的責任機構,需要承擔一定的無過錯責任。”

    在民法中。

    有一項備受爭議規定,那就是場所的管理機構,需要承擔保護人身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只要在其負責的區域內發生了事故或者損傷,該責任機構都需要承擔無過錯責任。

    即便是這個過錯和他們無關。

    他們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進行相應的賠付。

    比如說……

    某人在商場的公共廁所摔倒,導致自身骨折,醫療費用十萬。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他可以起訴該商場,要求他們賠付醫療費用。

    若能證明商場管理缺失,公共廁所地面未定時清理防滑,商場可能要承擔至少50%的侵權責任。

    若是商場管理完善……

    公共廁所地面沒有打滑情況,摔倒行為系自身導致,商場同樣要承擔10%的侵權責任。

    需賠償一萬元。

    其餘的由摔倒者自行承擔。

    而物業這段時間……

    管理完善,盡心盡責。

    並沒有出現明顯的粗心大意等管理缺失的情況。

    因此。

    對於該行為,最多需要承擔10%的侵權責任。

    “10%的責任?”

    何必民嚥了咽口水,突然感覺無比慶幸。

    若不是秦牧這個刺頭的出現……

    他們物業現在估計還和以前一樣,胡亂應付,敷衍了事。

    需要承擔的責任,絕對不止10%。

    “兄弟,你這麼懂法律,那你說說,現在這家人不賠錢,我們該怎麼辦?要不要報警?”

    旁邊的八個受損的車主同樣表示長見識了,又追問了起來。

    白水蓉的態度,讓他們非常氣憤。

    明明是自己的車子受損。

    到頭來反倒變成了他們的問題了。

    對方口口聲聲說孩子沒有民事責任能力,擺明了不想賠錢。

    “不滿8週歲的小孩,的確屬於無民事責任能力。”

    秦牧想了想,接著說道:“小孩的確不要賠錢,但不代表他們的監護人不用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