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的星河 作品

第七十三章 又沒人受傷,小題大做

    沈島看了眼他。

    皺了皺眉,反問道:“我拿弩箭射鳥,你在面前擦肩而過,我沒射中你,難道就不是謀殺了?”

    何必民愣了一下,頓時語噎。

    而沈島深吸了一口氣。

    決定給這個物業經理普一下法,沉聲道:“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這個行為需要存在主觀上的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很顯然,高空拋物的行為,符合主觀故意。”

    任何有獨立行為能力的人,都知道從高空扔東西下去可能會造成危害。

    但拋物者還是扔了。

    完全構成了主觀動機上的故意殺人未遂。

    其實。

    自從高空拋物和酒駕入刑以來,很多起高空拋物的傷害案,最終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判處。

    尤其是監控視頻裡,當時是在飯後時間。

    小區內來來往往的很多居民。

    突然從天而降一個酒瓶子,和故意殺人已經沒有什麼區別了。

    只是……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的地方在於,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刑法一直是最後之法。

    而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這種刑法重罪,最高可判死刑,一般是視事件造成的後果而定的。

    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是不會定故意殺人罪的。

    嚴格來說,最後刑罰歸因……

    大概率還是高空拋物罪。

    而以高空拋物罪論處的話,將視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秦牧遇到的這件事未造成任何損害,連情節嚴重都算不上。

    因此。

    極有可能只是單處罰金。

    這就是法律很人性化,也很蛋疼的地方。

    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故意殺人……

    最後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歸因成了高空拋物,最多處以罰金。

    “對嘛,雖然對方行為惡劣,但從法律上來說,終究還是高空拋物,要不……咱們爭取找到人,然後處罰一下。”

    何必民聽完了沈島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