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不在 作品

第4章 流浪貓案之四

    阿梅說,那天晚上,他們夫妻兩個確實打了架,這是他們生活日常,兩天一小架,三天一大架。

    那天晚上,張大毛坐在桌前喝酒,他每天晚飯總是要喝兩口的。

    一喝多了就搞事情,說她炒的回鍋肉將將肉都炒爛了,又說她燉的湯清湯寡水的,比豬食還難吃。

    這個男人,由一開始的罵罵咧咧,到最後總是要動起手來。

    阿梅說她已經習慣了,他鬧一鬧等酒勁上來也就消停了。

    鬧了半天覺得沒有什麼意思,回到房間裡倒頭就睡。

    這張大毛一般睡著了,除非天塌下來,否則是不會醒的,更別說半夜下樓去剁個貓啊什麼的。

    劉行又問了問在房間裡頭寫作業的張大毛的7歲的兒子。

    小傢伙挺精神的,也很健談。

    他跟阿梅說的幾乎沒有什麼出入,說他爹一般喝多了就睡,雷都打不醒的那一種。

    但他爹的生物鐘忒好,不管喝多少,每天凌晨四點半的時候,準時就醒了。

    他要去開著家裡的小貨車去郊區的屠宰場拿豬肉去,趕在菜場6點半的早市。

    後來,劉行又單獨和張大毛聊了聊。

    張大毛此時正在床上補覺,被叫起來還有點懵。

    劉行以為張大毛得是有多渾的一個人,沒想到,他卻是一個欺軟怕硬的主。

    在警察的面前,跟老鼠見了貓似的,屁都不敢放一個。

    他說,他雖然是一個屠夫,但對貓有一種特殊的敬畏之感,傳說中有九條命的傢伙,他惹不起,更別說要拿刀去剁了。

    說這話的時候還被自己個嚇得抖了兩回。

    他說,當天凌晨四點多的時候,他出門在樓下被什麼東西給絆了一下,仔細一看一地的無頭貓,倒給他嚇夠嗆。

    他作出一副深深的嘆息狀:“也不曉得是哪個缺德的傢伙,這麼可愛的小動物也下得去手,真是造孽得很。”

    對於有人看到張大毛在小區裡拿著刀攆流浪貓的事情,張大毛不太自然一笑。

    “警官,雖然小動物是值得可憐,但它們有的時候真的可恨。前年年根前,我串了好幾串香腸掛在窗戶前,結果全被這些流浪貓給糟踐了,你說我氣不氣,那可是好幾百塊錢的東西。我拿著刀追它們,也沒有真的動手,只是嚇唬嚇唬它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