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八十四章 左腳崴了

    劉雄見吳喜妹朝白雲觀大門走去,他跟上來說,喜妹,你要許下什麼願心?讓你如此煞有介事。

    何必要我說?你馬上就會知道的。吳喜妹進了白雲觀,繞了幾道門,徑直來到原始天尊塑像前,在旁邊盛著清水的盆裡淨了手,然後焚香,繼而下跪,嘴裡唸叨著,如果真有來世,恭請原始天尊保佑我圓一個歌星夢……

    劉雄跟著淨手、焚香、下跪,卻沒有說話。當吳喜妹出觀後,他也跟在後面,盯著她問:喜妹,你打那麼老遠來,就是要許那個願?歌星有什麼好?給人獻唱賣笑的職業不好不好。

    吳喜妹嗔怪地說,你懂個屁。過去的歌手叫戲子,也叫歌妓,是下賤的,現在翻了過個兒,既高貴,又有名望,說起來也好聽,叫歌星。成了歌星唱幾首歌,就一本萬利。就說我家的錄音機播放的曲子,歌星不需要出面,只要重複地售出其灌製的歌曲磁帶,就能夠重複地招財進寶。

    劉雄覺得這話有些道理,便說,喜妹,你怎麼一下子這麼有經濟頭腦?吳喜妹說,那天晚上,我聽了我們家的錄音機播放的《天仙配》裡的曲子,就觸發了我的許多想法,認為當今時代,能夠當上歌星是很了不起的,特別是女人,成了歌星,不是歌星的男人會圍著她轉,追著她捧,這多有意思?當然男人成了歌星也一樣的飛黃騰達,所以我要你陪我來白雲觀許下這個願心。

    50年後,劉雄家屋後的山林裡多了一冢新墳,當草絲瘋長,被覆蓋的墳包連黃土都看不見的時候,在距離這兒50公里的吳家村裡一戶人家,人們看見了一個會唱歌的漂亮姑娘,她叫吳越菲,那次參加村裡舉辦的迎春文藝晚會,清唱《天仙配》裡的《樹上的鳥兒成雙對》那支歌,喜獲金獎。

    大家稱讚她有一副好聽的金嗓子,是未來的歌星。其實吳越菲的夢想,就是當一名歌星。自此,受到鼓勵的她每天曲不離口,聲情並茂地作表演練習。

    可是有段時間,吳越菲犯了一個物極必反的錯誤,也許唱得太狠了,喉嚨都唱啞了,幾天發不出聲音來。

    母親送她到醫院治療,打針吃藥,效果也不明顯。那次,她拎一包藥從衛生院出來經過山邊的土地廟,吳越菲忽然想到,我聲音沙啞了,暫時唱不成歌了,還不知幾時能夠康復,倒不如進廟去求廟神保佑我快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