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旁白 作品

220. 我的洗面奶呢?

    這事情很怪。

    之前李哲就曾聽鏡花說起過這種事,當時他們在聊究竟是人活的輕鬆還是妖怪活的愜意,在聊一生理想,聊為了生計奔波。

    鏡花聽到錢很難掙的話之後,就說過有些妖師會通過這些手段去斂財。

    比起故弄玄虛的江湖騙子,他們多多少少還有些真本領——立竿見影的那種。

    畢竟妖怪抓了就是抓了,藥到病除,不存在什麼弄虛作假。

    對於那些富豪們而言,錢就是最不值錢的東西,千金能求一心安,那就是天底下最划算的買賣。

    雖然鏡花那小妖怪向來滿嘴跑火車,吹起牛來真假參半,起初李哲也只是聽著圖一樂,但在親眼目睹了張秉文一家花重金請人做法之後,他就知道這世間確有其事。

    不論科技多發達,文明多進步,鬼神之說似乎永遠都有著它的一席之地。

    且市場異常穩固。

    富人們花重金請人看風水、避兇邪,就和普通人去廟裡隨手燒柱香一樣,花點自己不怎麼在乎的小錢,求一個心靈上的慰藉。

    這種暴富之路,李哲之前也不是沒想過,但他只是個平頭老百姓,除了能在網上刷到公子哥們炫富以外,基本上和這些富人們分屬兩個世界,很難搭得上線。

    而此刻真正臨到頭上時,卻只會讓他覺得蹊蹺。

    按照那個陳木木的說法,這活兒似乎很簡單,不過略微想一想的話,也確實很簡單,無非就是有些考驗演技。

    演的越玄乎,越能讓人覺得價有所值,錢沒白花。

    至於實際捉妖的部分……且不說有沒有妖怪作亂,就算真的有,很有可能也只是那種小怨靈的級別,靈智都還未開,收拾兩下根本不費吹灰之力。

    而這恰恰就是問題所在。

    捫心自問,如果自己有這樣的財路,李哲是絕對不會拿出去跟別人分享的,更不要提什麼七三分成了。

    十成全歸自己,它不香嗎?

    就算他不是妖師,也不會為此而特意去找一名妖師——錢都已經快到手了,會不會捉妖又有什麼區別?只要能演會吹,就已經比任何術式都要有用了。

    除非那地方真的有什麼很厲害的大妖,而他自己一個人搞不定,所以要找一個妖師同行一起。

    但那也不至於七三分成,還將大頭給了別人。

    更何況,他是怎麼確定自己過去就能應付的?假如自己也是個菜雞,過去和他一死一送怎麼辦?

    ……

    問題太多,一眼望去滿是漏洞,還都很粗糙。

    這不是李哲疑心過重,而是有著血淋淋的前車之鑑——

    當初甄天師被騙出去,似乎就是去赴約的,結局就是成了一個失蹤人口,連知道他身死消息的人都沒幾個。

    雖然這則情報也是出自於鏡花那張大嘴巴,但李哲覺得可信度很高。

    否則的話,他也實在是想不出有什麼理由,會讓甄天師隻身一人跑到除了高鐵以外什麼都沒有的荒郊野嶺,然後被圍獵致死。

    林悠悠盯著消息看了半晌,便跑去沙發擼自己的狗了。

    唯一的評價是:“李哥,你書友群裡不正經的人果然很多。”

    “……”

    “我覺得這人應該真的是個妖師。”頓了頓,李哲開始發表自己的意見。

    “所以呢?”

    “沒所以了。”

    話題光速終止,對於這種不靠譜的事情,最好的辦法還是避而遠之,更何況它還可能和妖師有關。

    他們已經過了那個好奇的階段,在各方各面瞭解到一定程度之後,現在關於妖師的事情,更多是抱著一種謹慎的態度去觀望,不太願意將自己捲進去。

    拿起手機,李哲快速回了一句:「不太懂你說的……」

    再發一個迷茫.jpg的表情包。

    陳木木:「酬金三十萬,事後分你二十萬,一個下午就夠了。」

    勝券要日萬:「時間?地點?咱們要統一服裝嗎?顯得專業一點。」

    ……

    聽他突然說把事情答應了下來,林悠悠摸著狗頭,默默看他。

    “出門在外靠朋友。”李哲言辭懇切:“我們不能光和妖怪打交道,與其從妖怪那裡瞭解妖師,不如直接認識一個妖師。”

    林悠悠默默點頭,繼續盯著他。

    “等我們對妖師的瞭解足夠透徹了,就能觸類旁通,像甄天師一樣去研究天師的秘密……比如你是怎麼成為天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