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收回聖旨

 安排好了一切,已經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只不過,隨著東風一併而來的,卻是內閣幾位大學士,還有禮部尚書鄺埜。

 首輔曹鼐開門見山道:“皇上,出巡漠北乃是大事,需經朝議而定,豈可下中旨?”

 所謂中旨的說法,本源自唐朝,指的是未經中書門下而由內廷直接發出的敕諭。

 通常來說,聖旨是朝廷正式下達的詔書,需經過皇帝與朝廷共同認可,方才生效。

 唐宋時,最大的權力機關是中書省,到了明朝,朱元章廢除中書省,自己把皇帝和丞相的活一併兼了,到了永樂朝,朱棣實在幹不動,又不敢輕易廢除祖制,於是偷換概念,將部分工作下放到內閣。

 至仁宣時期,內閣三楊的權勢與日俱增,逐漸發展成為新的中書省。

 因此,明朝的聖旨由內閣擬定,司禮監加印,方才生效。

 如果是皇帝要下發聖旨,必須經內閣決議後方可拿到司禮監加印,這個過程叫做票擬。

 大致的流程就是內閣幾個人投票,誰贊成,誰反對,最後看結果,是否通過。

 若順利通過,繼續走流程便是了。

 不過,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投反對票的人佔多數。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內閣會將聖旨和票擬結果封起來,給皇帝退回去,稱之為封還。

 換言之,皇帝並非想下旨就下旨,也得看人家內閣是否通過。

 每一份聖旨,都必須經過朝廷的備桉,並且有內閣大學士的附署才具備法律效力。

 這樣的制度是為了制約皇權,防止皇權濫用,同時也防止佞臣當道,為禍朝堂。

 然而,有一種聖旨比較特殊,就是中旨。

 這種聖旨由皇帝直接下發,內閣沒有票擬記錄,沒有存檔,理論上來說,是可以不作數的。

 若是朝廷官員不買皇帝的賬,甚至可以將聖旨封還,你怎麼送來的,我怎麼給你送回去。

 因此,內閣對皇帝發中旨的行為持堅決反對態度,除非是赦封外戚、施加恩榮的旨意,否則的話,絕不能發中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