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寫書的狗 作品

第71章:512案告破

    汪凡前腳剛回到賓館,後腳吳蘭蘭也氣沖沖進了院子。

    “真是氣死我了!”她鳳目圓瞪,不停抱怨道“這裡面肯定有問題!真是氣死我了!”

    汪凡見她來勢洶洶,不敢撞槍口上,只是安安靜靜倒了懷水遞到她面前。

    吳蘭蘭一口氣就喝了個乾淨。

    汪凡立馬再給她續上一懷,她依然是一口氣喝完,當汪凡倒第三懷過去時,吳蘭蘭嗔道“你存心的吧,知道我生氣,還拼命給我喂水,想撐死我呀!”

    “姑奶奶!真沒有!……看你火氣大,不得拿水澆滅它,免得燒到我頭上來。”

    汪凡故意以做錯事怕捱罵的口氣應道。

    吳蘭蘭頓時噗嗤笑出聲來,被汪凡搞得啼笑皆非,嗔道“你就是存心的,我都被嗆到了……”

    說著咳了兩下,“不過你成功消了我一半火氣了……你別老站著呀,坐吧!。”

    “唉!”

    汪凡立馬如如蒙大赦的奴才一般,卑躬屈膝應一聲,奪著小碎步只挨半邊屁股在椅子上,就坐在她身邊。

    “你是故意想氣死我呀!”

    吳蘭蘭見狀,是哭笑不得!

    “哎呀!警察叔叔……不對!警察阿姨真不好伺候呀,我這是在逗你消氣,怎麼就變成氣你了呢!”

    “你才是阿姨!”吳蘭蘭說著,把水杯遞過去,“行啦!被你這麼一弄,我有氣都發不出來了!再給我倒懷水!”

    “得勒!”

    汪凡見吳蘭蘭氣消啦!便恢復正常,問道“生這麼大氣,怎麼了?案件不順利?”

    “案件告破了!”

    汪凡聽到這個答案,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道“破案應該高興才是!生什麼氣呀?”

    一提起這,吳蘭蘭剛消下去的氣又上來一半,灌了口水說道“這明顯就是犯罪團伙合起來唱的一出“金蟬脫殼和帶罪羔羊”的戲,可氣的是我明明知道這裡面有問題,但它又合法,我現在拿不出證據來。”

    汪凡說道“什麼意思?我都被你搞糊塗了?是不是那個感覺不對味的雷丹丹矢口否認了罪行。”

    “恰恰相反!她一口氣全認了下來,包括歐魯山莊的命案也主動交代是她作的,詢問她作案過程,還一一對應得上,雖然她認罪態度較好,但情節嚴重,怎麼樣也是死刑,或無期……”

    吳蘭蘭說到這,緩了口氣,“可氣人的是,不知道哪裡冒出個律師來,證明了雷丹丹懷孕了,而且還有“間歇性精神病”,雖然我們認定雷丹丹養屍蠱是為了製毒,但這是一種還在研發階段的新型毒品,根本沒有真接證據證明它是毒品,那個黑心的律師抓住這三點,極力辯護,最後雷丹丹只判了過失殺人,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