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命不易 作品

第941章 拿下陳建


                 這件事只有許、林、龐三人知曉,如此突然上會,頓時讓唐芝宇和祁邵二人震驚了一下,一點風聲都沒有,就要拿下一個鎮長。尤其是唐芝宇,幾乎立刻將眼神逼視著許哲茂,又怒視著面無表情的林方政,希望對方能給出一個解釋。

  龐馨欣宣佈後,按順序,祁邵率先發言:“既然已經查實,我沒有意見,一切按法律紀律辦。”

  能夠一反常態提交到五人小組會,身為組織部長的祁邵怎會不知道這是許哲茂的意思呢,當然是表態支持。

  接下來唐芝宇發言:“我不同意!十二屆縣委剛剛開局,馬上拿下一個鎮長,不利於朗新的政治輿論。再說了,這些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我們對自己的同志,不能隨意採取措施,即便真存在什麼問題,也要給改過自新的機會。中央還強調四種形態呢,縣紀委怎麼能直接給最嚴重的留置?林縣長,陳建同志你是見過的,該同志從總體上來說,工作還是認真負責的,該給機會的時候,我們不能過於嚴苛!”

  所謂四種形態,第一種是指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第二種是指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第三種是指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第四種是指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唐芝宇的意思是說,對於陳建,應該從輕處理,給他退贓改過的機會。

  這樣的處理並非沒有先例,中央這麼規定的目的是希望能把監督執紀嚴於日常,及時發現並糾正,不要等待情節嚴重時才發現,導致出現“落馬前是組織信任的好同志,落馬後是徹頭徹尾的腐敗分子”,讓群眾對監督執紀失去信心。

  但有地方就是唐芝宇這種想法,純粹把經念歪了。既然要立案審查只能是少數,那我就毫無原則的從輕處罰。比方某些地方的縣委書記涉嫌受賄,且金額較大。但因為在紀委調查下主動投案,配合得很好,又積極上交贓款,所以就給了從輕處罰。從輕到什麼程序呢?只給了留黨察看,政務撤職,降為一級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