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糕 作品
第677章 你們不配當父母
聽到這些話,粥粥拳頭緊緊握著,小身子上下起伏,眼底滿是怒意。
狼王蹲在一旁,回想起往事,也是怒氣難平。
它的頭在陸野手上拱了拱,無聲安撫著他。
陸野低頭,揉了揉它的腦袋,隨後語氣平靜道:“他們沒打死我,就想給我下毒,我聞出味道不對,就跑了。”
再後來,他和狼王小五就被趙興華髮現,進了四局。
當然,這話就不方便說出來了。
然而即便如此,做筆錄的警察也是一臉憤怒。
過分,實在是太過分了。
這可是他們的親生孩子啊!
怎麼能這麼狠心。
他甚至都覺得,幸好他們拋棄了他,不然陸野哪裡能遇到這群狼。
它們有情有義,可比那對父母靠譜多了。
粥粥也是這麼覺得的。
她拉住他的手說:“幸虧哥哥走了,要是再留在那裡的話,我都不一定能認識你呢。”
聽到這話,陸野笑了下,眼底也滿是慶幸。
他原本就被所謂的父母沒什麼期待,只是當初被人打了迷藥帶回去,那些人試圖讓他改變狼的習性,讓他融入人類社會。
他們教會了他走路,穿衣,拿筷子吃飯。
只可惜,他終究還是融入不了這裡。
這裡不屬於他。
大自然才是他的歸宿。
再後來跟著趙興華去四局,也是因為那裡以實力為尊,符合自然界中的弱肉強食規則,無所謂瞳色,只看誰的拳頭硬。
他覺得還行,這才跟著他走的。
倒也沒後悔,後來遇到小胖丫,他就更不後悔那個決定了。
如果她能不老想著給他扎招財發就更完美了。
這個想法,粥粥倒是不知道,畢竟在她看來,招財發可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髮型呢。
她義憤填膺地說道:“那兩個壞蛋,他們才不配當人呢!”
沒錯!
警察贊同地點頭。
見狀,粥粥湊過去問道:“叔叔,他們會關多少年呀?能不能讓他們後半輩子都在監獄裡度過?”
聞言,警察嘆了口氣,搖頭,“根據《刑法》,遺棄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