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衙允明 作品

近親不可婚配(二)

雅間裡頭。

除了昌繁他自己之外,沒有一個人認可他剛剛說的話。

近親不可婚配、親表妹不能嫁給自己的親表哥,能夠說出這個話來,必定是因為存在著他自己的那一己之私。

陛下與皇后娘娘,也包括最近的這一段時間以來、一直對昌繁比較信服的李麗質。

她也是用她那很是懷疑的目光看向昌繁,她覺得昌繁在這種情況之下,沒必要再說她能不能嫁給她表哥的這種話。

因為,已經沒這個必要。

她的心…已經可以確定是屬於昌繁這個姓陳的小子。

而且自己的父母,對於此事也終於是點頭支持。

根本就不再需要,再找那一些比較拙劣的藉口出來。

因為自己的父母,是當今的陛下和皇后,其智慧必然都是相對超群的,不可能會是一個那麼容易被哄騙的對象。

如果耍小聰明的話,一個搞不好也有可能弄巧成拙。

看著眼前三人都是對自己投來非常懷疑的目光,還有那完全不可置信的表情,昌繁兩手向前一攤,也很是無奈。

接下來,只好繼續解釋。

“我的意思,就是在所有的家庭當中、親戚之間,適婚男女是不可以隨意分配的。

最起碼在三代人之內,但凡是有著親戚關係的,類似於表兄妹之間,如果成婚的話,他們是很容易生出那種弱智的下一代兒童出來。

問題最明顯的,一般情況是最容易、也最明顯的體現在第二代、第三代他們當中。

除了智商會有問題以外,還會有可能出現孩兒缺胳膊缺腿的那種特殊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