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月耀 作品

10、決鬥場(旅途篇)

    想要進入迷宮,需要前置條件,一來是要有足夠的實力,也就是修煉者,至少要有一位;二來要有進入迷宮的准入證,這需要在路口處購買,或者是在決鬥場中贏取,另外,也可以加入搜索隊,免費進入,但條件是要有足夠的人組隊。

    具體怎麼進入,這一點耀還沒想好,前兩者可以讓他們兩個單獨進入,避免與其他人產生過多接觸,且能夠將收集到的東西帶出迷宮,不過准入證的價格為五枚銀幣每人,而決鬥場要贏下五場才能獲得一張准入證。

    第三種加入搜索隊的方法,儘管不用那麼麻煩,但需要與另外至少三人組隊,且從迷宮帶出的物品只能在人口處賣掉,不予帶離。

    月的光元素太引人注目,不能在有人的地方展示,如果加入搜索隊,月也就只能當個打下手的。所以,到頭來,要麼讓月留在上面,蒐集情報,自己下迷宮,要麼他去嘗試一下決鬥場,再用他們的存款買一張准入證。

    說幹就幹,在與月商量後,二人決定同時準備兩套方案,白天,月去古代書庫查閱資料,耀去人多的地方打探情報,晚上,月繼續她停止了一個多月的修煉,希望能有所提升,而耀也加緊磨鍊戰鬥技巧。

    準備一直持續到三天後的決鬥場開賽,在此期間,耀和月幾乎將整個日曜城研究了一遍,從它建立的歷史,掌權的家族,和經歷過的事件,以及目前的狀況。

    其中最令他們感興趣的是日耀城如今的權力平衡,作為公爵家族直屬的領地,和作為首府的巨大象徵意義,日曜城的防禦力量是極其強大的,可謂強者雲集。

    但這強大的防禦力量並不牢固,只是表面上維繫著聯合,半數的公爵家族軍隊,和另一半的官僚駐軍,共同管理著這座輝煌的城市。

    貴族對領地享有使用發展權,可以自行開發領地,使用領地裡的資源,以及徵收稅款、擁有部分行政、司法、立法三權。

    而官僚,作為皇帝下轄的第二套體系,在監督貴族的同時,也制衡和分割了貴族的部分權利,如稅款、行政、司法、立法,這四項大權。

    行政權下屬行政院——執行官,剝奪了貴族對領民的大部分行政權

    司法權下屬審判庭——仲裁官,剝奪了貴族對領民的大部分司法權

    立法權下屬立法院——執政官,剝奪了貴族對領民的大部分立法權

    特殊部門,軍部——將軍,對地方駐軍的指揮權,不包括貴族家族軍隊。

    稅收由三權部門與領主共同制定,其中三成交由三大部門,經各上級部門交予中央,作為地方稅收。

    官僚依照中央法規,對貴族其餘權利進行監督,制定地方法律,上下級關係分明,擁有除地方駐軍外特殊的官僚治安軍;此外,監查使作為最高級別官僚,擁有對自身級別下,各官僚部門及地方軍隊的最高指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