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一鍋出 作品

第1165章 所謂大義應如是(第三更)




    教條化的程序正義,本身就是問題,因為執行的是人。



    程序化的初衷是為了不使人受到傷害,是不叫執法的人針對人的時候出現問題。



    但很多時候,卻被拿來當成針對所有事情,包括與人犯罪無關的情況。



    執法的人不知道嗎?當然知道。



    為什麼不去主動呢?呵呵!有額外的好處嗎?



    沒有的話,我憑什麼幫你?萬一出事了,有人拿這個說事兒,我就倒黴了。



    李豐不怕,除了東主,無人可以收拾他,他是李家莊子的奴隸。



    “四天前就有一隻雞被黃皮子給叼了,怎麼辦?”



    這個人身體在微微顫抖,害怕,面對官員了。



    “去十個人,幫他把黃皮子一家找到,遇到小的別殺,養著,回去給東主。



    成年的殺了,皮看看能賣多少錢,給他家補償,要看窩裡有沒有痕跡。”



    李豐看向羽林飛騎,十個人站出來。



    “明府,我家在山上住,現在那裡快要塌了,我家都跑到別處,可是房子在,我們沒房子,你管不管?”



    另有人說出自己家的情況,房子之前挺好,後來雨水一衝,下面山坡出問題,房子顯然不能住了。



    如今雨水多,想去拆,又怕嘩啦一下子把人埋裡。



    這樣的事情他們以前不會說,按照笨理想,跟衙門有什麼關係?



    “周圍種上蔬菜和豆子了?”李豐來到此人面前。



    “不敢種,去年種了,今年不行,房子上的很多木頭值錢,我們不敢拆。”



    這人腿在哆嗦,他覺得自己提的要求過分了。



    “幾間房?多大的梁?我們用同樣的給你換一個房子,你那裡歸我們,好不好?”



    李豐自己就是奴隸,經歷過許多事情,明白百姓現在的想法。



    就是想把損失轉嫁出去,最好是衙門承擔。



    李豐決定衙門來承擔,因為這個百姓的損失是生活性質的損失,不是經營性質的損失。



    那個房子是百姓的家,生活必須品。



    若換成旅遊的位置,房子是營業性質,你壞就壞唄,你沒了房子就不活了?



    東主說過,民居房當救,經營房,毀便毀了。



    但借款進行經營房建設,為了獲得利益,後續應該看情況來給予其額外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