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一鍋出 作品

第兩千二百八十三章 人與自然悔其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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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般優先?”李隆基果然問。

    “別人買東西排隊,軍人想買,拿出軍人的證件,直接插隊。甚至單獨開一個售賣的地方,不允許其他人過去。”

    李易舉了一個最尋常的例子,軍人有資格插隊。

    因為面對災害的時候,百姓向前跑,軍人要轉過身,直面危險。

    付出與回報成正比,當將士轉身的時刻,就有插隊的資格。

    “等將來義務兵、自願兵普及,家裡郵寄家鄉的菜,互相寫信,免費。

    誰家的孩子被選上義務兵,戴戴紅花誇街,官府要額外對待士兵的家屬。

    這叫擁軍優屬,三年義務兵,其實兩年就行,不過他們需要在軍隊學習文化課。”

    李易今天講具體的操作,一個國家不重視軍人,這個國家就等著被侵略吧。

    李隆基想了想,問:“當兵就不事生產,家中日子依靠衙門能行?”

    “當兵就是生產,等三年退伍,按照正常的百姓每個月賺的錢,一次給退伍的軍人。

    拿到這筆錢,他們可以蓋房子,也可以做買賣。

    越是提前參軍退伍的人,工作就越好,咱們給他們安排工作。”

    李易說著義務兵退伍,但他知道,第一批義務兵都會轉成自願兵。

    兩者之間的待遇不同,自願兵的工資並不低。

    自願兵學習的東西多,再經過戰爭,一旦專業,就是地方上的官員。

    “位置不夠吧?”李隆基以前聽過李易說的專業問題。

    “細化,現在一般都是一個縣令、一個縣丞、一個縣尉、一個主簿。

    其他的屬於文吏,官職小,任命隨意。

    往後就是像朝廷一樣,單獨列出來,財政的、城建的、人事的、組織的、水利的、田地的、稅務的……”

    李易細分,告訴李隆基,越細越好追究責任。

    該誰負責的出了問題,就收拾誰。

    在大唐可沒有什麼誡勉談話與警告處分、黨內處分。

    官員一旦犯事,輕著調低職務,重者流放。

    再嚴重的就是連著家人一起受牽連,誰都別想跑。

    歷史上到後期,還有北宋,冗官冗員的問題,根本不是官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