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瑪 作品

第二四六七章 妖去哪兒了?

    我的孩子,還沒有出生。

    大概三五十年之內,你也未必能夠出生。

    那就不要出生好了。

    我不配做爹,要你還沒有生,就要去死……”

    “酒呢?

    酒在哪裡?

    金狐你這狗奴才狗兄弟。

    你立馬給老子找酒來。

    不然分分鐘閹了你!”

    此時的林西,突然爆發,眼睛赤紅如血,如……黑夜!

    ……

    此時的無盡海之中,有一個璀璨的神格,在超速激射。

    這顆神格,乃是死裡逃生的黎明大神將的神格。

    此時他奪舍的黎明的肉身,已經徹底破滅。

    想要再度奪舍另外一具肉身,這個也不是不行。

    但是,多次奪舍肉身,融合對方靈魂和記憶帶來的危害,顯而易見。

    奪舍不是你說想奪舍多少次,就能夠多少次。

    天道冥冥,自有尺度,不能超越天道的前提下,想要掙脫天道的束縛,無異於痴人說夢。

    天道不會允許一個神靈,無限次地奪舍他人,無限期的活下去。

    那樣的話,這個生靈就等於永生了一樣。

    只要現在這具肉身衰敗了,重創了,立即奪舍一個完好的肉身便是。

    但是,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事情?

    奪舍一次,還有機會恢復到巔峰時期的境界和戰力。

    奪舍二次,就是窮盡一切努力,能夠抵達的境界和實力,也要被徹底打落一個大境界。

    比如黎明大神將,此時即便是奪舍一尊世間最強大的肉身,他的境界,也永遠回不到主神境了。

    最多就是一個極境上位神。

    如果不幸總是被人打破肉身,不斷奪舍下去,八次奪舍之後,他的境界永遠也不會超過力沌境武者,壽元也不會超過百年。

    譬如神王,能夠奪舍的機會,也不過只有九次而已。

    九次之後奪舍,就是十足的一個凡人,連修武的資格都沒有了。

    這樣的一個損失,讓黎明大神將怎麼能夠接受?

    本身奪舍融魂黎明之後,他想要恢復到主神境,還不知道是哪個年月的事情。

    此時黎明的肉身破滅,自己現在就是立刻馬上再找到一具肉身奪舍,最多也就極境上位神了。

    這個損失簡直讓他發狂,也對布飛煙、

    金曼和水流雲的殺意,直接就沸騰了。

    奪舍融魂,還有一個巨大的隱患,就是記憶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