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晚風 作品

第29章 情動



意春當即便跪了下來,昏黃的燭光下,女婢的肩膀微微顫抖,額上泛了冷汗。




她聲音壓的低,沉默不過片刻,再抬眼時一雙清亮的眸子就帶了堅定,“姑娘說的是。”




“奴婢是姑娘的婢子,姑娘有何吩咐儘管吩咐奴婢,奴婢絕無二話。”




這是在同雲楚表忠心了。




但云楚並不在意她忠心與否,她只是單純的不想讓這個小丫鬟把自己一天的行蹤,甚至言談都報給赫巡。




當然,她覺得赫巡應當也不至於無聊到知道她一天吃了什麼,說了什麼,那個傻子目前對她還沒有一點防範。




但凡她露出的破綻的,都是可以展露於人的。春意知道,今日她若是將此事告訴旁人也無傷大雅,可這才正是這個女人的高明之處。




富貴險中求,這個女人看似什麼都沒有,但她卻有一個足以絕殺眾人的優勢,那就是殿下的偏寵。




意春在宮中多年,自然明白當美貌,上位者的寵愛,以及智謀彙集一身時候,才稱得上是殺器。




雲楚站直身子,裙裾掃過了意春放在地上的手,道:“快起來吧,怎麼跪下了?”




同有點腦子的人打交道就是方便,不必多費口舌。




意春緩緩站起身來,偷偷看了眼坐在梳妝鏡面前的雲楚,開門見山道:“雲姑娘,您剛來可能還不知曉,殿下迄今為止房內連個供曉事的都沒有,關於婚姻之事,聖上還有太后娘娘催過好幾回呢。”




這倒是讓雲楚有些意外,她猜到赫巡沒怎麼跟女子接觸過,但從未想過居然是從未跟女子親近過。




她以前在湫山的時候,但凡有些背景的男人,不到弱冠就有好幾個通房以及幾房姬妾,潔身自好一些的興許只有一兩個侍妾,也不會出入些聲色犬馬的場所。




於是雲楚由衷道:“還挺乾淨呀。”




意春:“……”




雲楚百無聊賴的將妝臺上昂貴的釵環放下,問:“然後呢?”




意春便繼續道:“最近奴婢聽說……聖上似乎屬意沈二小姐。”




她並不覺得雲楚會跟沈袖爭奪太子妃的位置,畢竟這身份懸殊實在是太過誇張,於是意春又道:“不過奴婢看沈二小姐似乎對您印象很是不錯,將來應當也不會對您多有為難。”




現在不為難是因為現在沈袖覺得雲楚是與自己同一陣營的人,將來可說不定了。




雲楚面色並無太大變化,而是靜靜的看著鏡中的自己,道:“還有嗎?”




意春又沉吟片刻,道:“不過奴婢覺得,最有可能登上這太子妃之位的並不一定是沈二姑娘。”




雲楚問:“嗯?那你覺得該是誰?”




意春道:“是明家的那位養女,明珠。”




明珠,只聽名字,就能聽出這家人對這個養女明目張膽的寵愛。




意春看了看緊閉的木窗,壓低了聲音諱莫如深道:“雲姑娘,若是您去參加太后的生辰宴,切記不要招惹那位明家大小姐。明家一脈無論男女大多都在朝在商擔任重要職位,權勢與財富皆是頂端,這京中世家大族勢力盤踞,明家就是最大的那一顆樹。”




雲楚道:“一個養女?”




意春解釋道:“姑娘您可別瞧是養女,但她的地位同嫡女無異。明家大夫人因為早年出了些意外,只孕有明譽一子,後來不知怎麼,又領養了個女兒,把她當親生女兒一般寵愛,聖上還封其為縣主。”




若是說青梅竹馬,在這權貴頂端內,唯有明珠可以與赫巡稱道。




雲楚問:“那既然明珠那麼厲害,聖上為何不選明珠做太子妃?”




意春搖了搖頭,道:“奴婢也不知,只是奴婢猜測,興許還是因著那養女身份。聽說明珠原先只是丫鬟的女兒,後來那丫鬟犯了事被打死了,所以才被明家收養。”




“而殿下可是皇后嫡出,不管這明大小姐再受寵,本質都還只是一個丫鬟的女兒。”




雲楚又道:“那既然你都說出身懸殊了,為何還要道她比沈袖更可能嫁給殿下?”




意春道:“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明家眾人。”




“姑娘有所不知,奴婢所言的極盡寵愛可無半點虛言。明家大夫人因為那場意外,心智受損,但對明珠幾乎溺愛。遠安候獨寵明夫人,一生未曾納妾,對明珠就不必說了。”




“明譽如今位極人臣,對這個妹妹更是有求必應。”




話說到這裡,雲楚便大致明白了。




相比之下,她這個商戶之女,實在是太不入眼了。




可雲楚從沒想過要去與旁人拼家世。




赫巡說的沒錯,她一個孤女在這樣的地方連一隻螞蟻都不如,但凡叫旁人看出半點她對那個位置的肖想,她都會悄無聲息的葬身於此。




雲楚點了點頭,緩聲道:“這樣子啊。”




意春又道:“姑娘,您若是還想知道些什麼,儘管問奴婢。”




對於雲楚來說,形勢這般本該是一件沉重的事,可她面上竟看不出絲毫憂愁,而是打了個哈欠,道:“不問啦不問啦,還是先睡覺吧。”




意春不知雲楚在想些什麼,見況也未曾多問,識趣的退出了房間。




赫巡這幾日似乎尤其的忙,他偶爾會來雲楚這看看,但大多時候都在宮裡,雲楚若是想見他,還得等到晚上。




赫巡大抵也覺得雲楚這樣每天悶在東宮不好,便留給了雲楚兩個侍衛,叫她閒來無事的時候可以出去走走。




帶著意春隨便轉了幾趟,雲楚便對著繁華奢靡的上京城有了幾分瞭解。




中途甚至還跟著沈袖出去過一趟。




據沈袖說,她家裡養的狗生了小狗崽,問雲楚要不要一隻。




雲楚到寧揚侯府時,看門的小廝在問清她的來意後便徑直帶著雲楚來到了沈袖的住處。




雲楚將意春手裡的食盒接過來,然後遞給沈袖,笑意盈盈的道:“阿袖姐姐,這是我在東宮吃到的非常好吃的芙蓉凍,特地給你帶過來一些。”




沈袖接過,將之遞給一旁的丫鬟,臉上掛著輕淺得體的笑容,伸出纖細的手挽住雲楚的手臂,道:“來楚楚。”




“這是西域進貢來的獵犬,楚楚你挑一隻吧,許多人過來要,我可都沒給呢。。”




雲楚抱起一隻胖乎乎的狗,小狗在她手裡嗷嗷的奶聲奶氣的叫喚,覺得自己要被可愛死了:“它孃親長的威武,小崽兒卻是個小胖墩兒呢。”




雲楚之前養過一隻狗,是一隻黃色的大狗,她小時候特別喜歡那隻狗,後來孃親失蹤以後,那隻狗就被蘇筠宰殺了,後來她就再也沒有養過小狗。




沈袖見雲楚喜歡,便命人拿了個箱子過來,讓雲楚把小狗崽放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