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她剛一走到知青辦,就被裡頭的辦事阿姨給認出來了。









沒辦法,誰讓這宋家的小閨女林冉是整個街道出了名的好顏色呢。









一張小臉又白又嫩,大眼瓊鼻櫻桃嘴,美目流轉間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小年輕。









如果不是知道她性子嬌脾氣大的話,也不知道多早就被人給娶進門了。









“喲,冉冉,這都快下班了,你咋來了?”









林冉循著記憶叫了一聲王阿姨,接著解釋道:“王阿姨,我就是想來問問,下鄉申請書您這還有多的嗎?”









“啥?”









王阿姨一聽她這話,直接愣住了。









“下鄉申請書?咋了,你姐的弄丟了?”









不怪王阿姨這樣問,實在是上午的時候宋思雨才來找她要了一份申請書,說他們家打算讓她去下鄉,總不可能說上午讓大女兒去,下午又臨時改口讓小女兒去吧?









尤其是這街道前前後後的,誰不知道宋偉疼這個繼女可比對他那前妻生的親生女兒宋思雨要厲害得多。









家裡要是必須得派一個下鄉的話,那也絕對是讓宋思雨去,絕不可能輪到林冉去的。









還不等林冉解釋清楚,風風火火的王阿姨便轉身去給林冉重新拿了一份申請書。









“這申請書倒是有多的,但是可再不能弄丟了,回去讓你姐收好,後天統一交上來就得去審批了。”









王阿姨一邊說著,一邊將新的申請書遞給了林冉。









林冉接過之後,才笑著對王阿姨解釋了一句。









“王阿姨,我姐的申請書沒弄丟啊,這份是我要的,謝謝王阿姨了,我會盡快寫好交上來的。”









說完,林冉便拿著申請書轉身離開了。









留下身後的王阿姨站在原地,人都傻了。









什麼意思?









他們家這是打算兩個孩子都去下鄉!?









……









可惜的是林冉沒有解釋,將申請書揣好之後就直接去了國營飯店。









這幾天她為了熟悉這邊的環境,倒是路過了國營飯店幾次,但都沒有進來吃過。









那本小說裡將這個時期的國營飯店描寫得宛如高級酒店般的存在,一般人還消費不起。









林冉倒是想親自試試這裡面的飯菜口味到底如何。









進到飯店之後,她點了幾個招牌菜,交了錢和票之後,便坐在一旁等著上菜了。









在等著上菜的期間,她掏出那份申請書仔細的研究了一下,發現自己竟然可以申請去哪個地區下鄉。









大概是作者為了劇情需要,徹底的激發宋思雨和宋偉之間的矛盾,所以宋思雨好像還作死的選了一個條件最差的地區去下鄉。









不過林冉可犯不著這麼作死,她只是想借機遠離宋家這一家子而已,沒必要還上趕著挑最苦的地方折磨自己。









只是她調動腦海中的記憶想了想,卻很遺憾的發現,大概是原身有記憶開始就一直在城裡住著,她對鄉下各個地區各個公社的情況簡直一無所知。









唯一有一點印象的,好像就是她兒時待過幾年的,她親爹所在的春風公社。









春風公社就在本市下面的一個縣裡,但雖然同屬一個市,距離卻一點不近,光是坐車都要坐足足一天的時間才能到達當地的鎮上,然後從鎮上坐兩個小時牛車去公社,再用腳走一個小時才能到達底下的大隊。









光是聽著就給人一種望而生畏的感覺。









但實際上,除了交通不方便了一些之外,那地方還是個相當不錯的地方。









雖然地勢偏遠,但氣候和環境都很好,土地肥沃,人們每年收成的糧食也能吃個八分飽,比起很多山區食不果腹的情況來說,已經算是十分富足了。









只可惜光吃飽沒用,交通不便,離城鎮太遠,各種信息相對滯後,對於某些嚮往著城裡生活的人來說,那裡依然落後得無法接受——比如原身的親媽李秀麗。









印象中李秀麗就是因為受夠了農村的生活,嫌棄原身的親爹窮,才毅然決然和他離婚,準備去城裡尋找第二春。









她年輕的時候確實長的有幾分姿色,再加上她孃家那邊有個鄰居姐妹嫁到了城裡,表示會給她牽線搭橋,所以李秀麗才毅然決然的離開了春風大隊來到了市裡。









她起初並沒有打算要女兒,離開林家的時候直接將女兒留在了那裡,畢竟帶著個拖油瓶肯定會影響她的行情的。









結果沒想到姐妹給她介紹的宋偉,竟然會主動提出讓她把女兒要過來,兩人一塊照顧。









那個時候宋偉可是李秀麗遇到了最優質的二婚對象,他既然都主動提了,生怕他不高興的李秀麗哪裡還敢拒絕。









所以沒過幾天她就又回到林家,撒潑打滾的又將女兒給搶了過來,說是帶她去城裡享福,有時間會帶女兒回來看看林家人的。









只是這麼十幾年過去了,李秀麗早已經忘了當初隨口答應林家人的事情,從來沒有帶“林冉”回去過。









不過在“林冉”的記憶中,還有著一些模模糊糊的記憶,印象中有一個高大的男人,笑著將她抱起來舉高高,在她被李秀麗帶走的時候,紅著眼睛無聲落淚。









或許是自己上輩子是個孤兒,根本沒有體會過被父母疼愛的感覺,也或許是原身的情緒影響到了她,總之林冉就覺得這具身體的親爹,一定很愛她!









所以她沒再猶豫,直接在下鄉的地點那裡寫上了春風公社著幾個大字。









申請書填好了之後,飯菜也上齊了。









林冉吃了幾口,發現味道確實不錯,但要說多頂級,也是在稱不上。









她忍不住轉身看了一眼其他桌的情況,發現那些客人吃著大廚做的飯菜,彷彿在吃某種頂級盛宴般,別提多享受了。









到這裡,林冉便可以確定一件事了,那就是她不用擔心自己以後過不下去了。









她那一手廚藝可是練了十幾年一朝一夕練出來的,後來還做到了被央視採訪的地步,等過兩年時機成熟了,有的是機會讓她大展拳腳。









不過在此之前,她還是得先收斂著。









吃過飯後,林冉便慢吞吞的回了家。









這申請書後天才統一交上去審核,她不打算這麼早交上去,免費到時候發生點什麼“意外”,她可不想繼續在宋家再待一年。









等她慢吞吞的回到家後,沒想到宋偉他們竟然也已經到家了。









宋偉和宋思雨坐在沙發上,李秀麗在廚房裡繼續做之前的飯,沙發上的兩人看到林冉進來之後,一個是立馬和藹的招呼她。









“冉冉,回來了,在外面都吃了點什麼啊,要是沒吃飽的話我叫你媽在給你做點?”









這麼關心林冉的人,自然是宋偉。









林冉也和平常一樣,乖巧一笑,然後回答道:“吃飽了宋叔叔,我今晚吃了紅燒肉,回鍋肉,還有一份水餃,吃的可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