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藥 作品

第一千五百一十四章

    人的本能趨利避害。

    當一些記憶太過於痛苦時,自己會將它藏起來,以至於遺失在記憶的表層。

    可它仍是存在的。

    挖開表層的遮掩,內裡一覽無餘。

    司督軍被司行霈一句話“不再愛她”激了,突然想起自己為何那麼愛芳菲。

    “......有一次我一個人沿著田埂散步。當時我們駐防的地方,有工廠也有農田,不遠處就是街道。

    我走到了一個地方,聞到了槐花香。那種花特別香,我又有點熱,看到了一排房子,是個挺大的工廠。

    當時想著,那邊應該有小店鋪,去買點水喝。沒想到走了幾步,看到一個小女孩子,約莫兩三歲,站在屋簷下玩。

    我當時就想,這孩子挺可愛的,身邊怎麼沒大人?就在這個時候,突然一聲巨響,四下裡著火。

    我眼睜睜看著那個孩子被倒下的屋簷砸中,只留下一雙手,露在外面,手裡還拿著個毛線團玩。”司督軍道。

    司行霈道:“那應該就是當年徐家和阮家的工廠。好好的紡織廠怎麼會爆炸?”

    “那個年代的機器,都是新潮的玩意兒,洋人賣的,貴又不安全,誰知道他們用了什麼設備?反正是炸的很厲害。我當時靠得太近,耳朵失聰了將近半個月,一直臥床休息。我說我怎麼老是想不起那時候的事。”司督軍嘆氣。

    耳朵聽不見,那段記憶始終是模模糊糊的。

    司督軍當時心情抑鬱,加上爆炸導致的失聰,他是病了很長時間的。

    等耳朵恢復了聽力,他突然發現原來聽得見是如此美好的事情,故而打起了精神。

    徐家和阮家的爆炸案,蘇州官府出面處理了,沒有駐軍什麼事,司督軍從頭到尾都沒有攙和過。

    失聰前的短期記憶,更像是被抹去了一般。

    “.......我剛失聰的那會兒,天天做夢,夢到了那個小孩子。夢裡我總能一把抓住那孩子的手,把她拖出來,可定睛一看,只有一隻血淋淋的手,然後就嚇醒了。

    我記得當年起了戰事,我回到嶽城時,看到芳菲一個人在家裡,所有人都走了,夫人把她‘遺落’了。